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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关于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3-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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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健康局,委属有关医疗机构,广医附属综合医院:

  为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质量,促进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关于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如遇工作问题,请径向我委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处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3月11日

(联系人: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处,联系电话:83220620)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创建老年友善

医疗机构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精神,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老年人日常就医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医疗服务,为建设健康广州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办〔2020〕457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卫老龄函〔2021〕1号)要求,决定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医疗机构各项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日常就医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美德,推动建设老年友好社会。

  到2021年底前,全市3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40%。

  到2022年底前,全市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到2023年底前,全市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5%。

  二、实施范围

  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

  三、创建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老年友善文化。

  1.加强文化建设。医院宣传栏、网站文化板块、宣传资料、等醒目位置有尊老、敬老、爱老等文化内容。医院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有对老年人服务态度、行为规范和礼貌用语等要求。

  2.营造友善氛围。医疗机构的门诊触摸屏、专家介绍、服务流程和物价公示等以方便老年人阅读或浏览的方式公示各类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间、收费标准和服务流程等。制定针对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制度和就医指导流程。组织开展尊老、爱老、爱老等宣传义诊活动的记录、图片和宣传报道等。员工以尊老的态度、易懂的语言、清晰的文字或图片与老年人交流。

  3.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医疗机构应通过各种方式提供社工服务,招募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常规服务。导诊台、自助挂号机、服务台等处有专(兼)职社工或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导医、陪伴或其他服务。

  (二)完善老年友善管理。

  1.加强老年友善管理机制建设。医疗机构要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相关指标和建设内容纳入医院内部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全院积极开展老年服务相关工作。制定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工作措施或方案。及时宣传展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信息,公开创建活动过程和成果。落实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的专项经费。

  2.加强老年医学管理与服务改进。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老年医学科,制定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老年综合评估、多学科整合管理、老年综合征和老年照护风险防控等方面。开展涉及老年人的科研项目管理的医疗机构要落实避免老年人受到虐待和歧视相关措施。

  3.加强老年友善服务专业技能培训。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和管理的全员培训记录。针对全体医护人员的培训内容至少涵盖老年心理学、社会学、与老年人沟通交流技巧、照护知识等内容;针对设置老年医学科的医疗机构的培训内容至少涵盖老年常见病诊治、老年综合征的管理、老年共病患者护理等。积极开展医院之间老年医学科发展和服务的相关交流活动,提升服务水平。

  4.做好分级诊疗和医养结合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做好与养老服务机构的签约合作工作,设有专人专岗对接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转诊管理的工作。积极探索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职责和服务流程。

  (三)提升老年友善服务。

  1.建立方便老年人就医的服务流程。一是完善门诊服务措施。提供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渠道挂号服务,保持预约挂号渠道畅通,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核心(牵头)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预约号源,通过社区预约转诊就医。医疗机构显眼位置要通过宣传展板或导引图、LED屏、广播提醒、人工协助等多种方式协助老年人就诊。二是方便办理出入院手续。住院和出院服务中心制定相关制度和服务流程,在机构显眼位置公示入院告知、出院计划和出院宣教材料。三是落实重点人群定制服务。针对高龄、伤残无人陪护等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和优先取药等“四优”服务。四是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查询健康码、协助无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老年人手工填写流调表等。

  2.做好老年综合评估和风险防范。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要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成立包括医疗、护理、药学、营养、康复、中医、心理、健康管理等老年人多学科整合管理服务团队。为老年人开展用药指导和多重用药评估、营养指导和咨询、心理精神指导等服务;组织开展老年生理功能、精神心理、社会支持、居家安全等综合评估工作。

  3.扎实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广州市老年人健康管理与医养结合服务工作规范(试行)》,认真做好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健康管理、两次以上医养结合服务、失能老年人的上门康复指导等工作。同时结合实际,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服务。

  4.加强老年综合征管理和服务。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老年综合征和老年照护问题评估与干预,制定老年综合征和老年照护问题干预具体措施,至少包括痴呆、抑郁、尿失禁、肌少症、营养不良、褥疮管理等相关文件并规范应用。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诊疗服务。

  5.加强住院老年患者高风险筛查。建立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风险筛查及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筛查方案、评定标准、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完善住院老年患者高风险状态标识(床头牌、手腕带等)的设置和使用。落实住院老年患者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四)改善老年友善环境。

  1.完善医疗机构适老化环境。医院所有老人使用的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主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门急诊和病区主出入口宽敞和无障碍。建设和修缮情况不同的区域地面连接处平滑,避免阻碍轮椅、拐杖和助行器行进。各种走道、坡道、楼梯平整、防滑,坡度适宜。长走道、坡道间隔、长楼梯拐角处有休息区或休息椅;楼梯和走廊两侧有扶手,台阶、坡道至少有一侧有扶手方便老人使用。转弯处有安全警示标志。

  2.提供适老助行辅具和用品服务。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落实专人管理、检查及维护,确保安全使用;老年人服务区域在二楼以上的要安装电梯,电梯要照明良好,便于老年人进出时看清地面以及操作选层按钮,有抵达提示音和运行显示装置醒目颜色,较大字体标识电梯内外按钮。

  3.完善公共场所适老化标识系统。医疗机构所有公共场所信息标识系统等符合国家标准和老人使用特点,安装位置醒目、简明、易懂,准确定位与辨识,导引图标明当前位置,有良好导向性。墙面凸出处有防撞标志、透明玻璃门视线高度有防撞标志,临空处/水池边有警告标志/地面高差突变处有提示标志等,提醒老年人关注不安全因素。

  4.提供适老化病房服务。床和家具间可容纳一个轮椅的转弯半径,设备和器具便于到达每位病人床旁,满足老人生活和医疗护理服务需求;配有时钟、提示板、床间隔帘,方便老人生活和保护隐私;配置家具稳固,数量上满足每位老人使用需要;桌椅四条腿不带轮子或有制动脚轮,桌子为圆形边,可供轮椅老人使用;床的高度可调,有床栏防止病人坠床;床边有呼叫器并设置较大的按钮。

  四、创建条件及受理

  (一)基本条件。根据《广州市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估验收表》(见附件1)进行评审,对评估验收综合得分为“优秀”等级的医疗机构,推荐参加广东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评选。

  (二)部门受理。根据隶属关系,对全市范围符合创建条件医疗机构的申报工作进行分级受理。

  1.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直接向省卫生健康委、省中药局申报。

  2.市属有关医疗机构、广医附属综合医院直接向市卫生健康委申报。

  3.区属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向区卫生健康局申报,由区卫生健康局初审并汇总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五、创建程序及推优

  根据2023年底广州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达85%及以上的建设目标,分三年组织开展有关创建工作。具体如下:

  (一)机构自评及申报(每年5月底前)。各医疗机构对照《广州市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估验收表》(见附件1)进行自评和整改。自评符合条件并达到“优秀”等级的医疗机构,填写《广东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见附件2),于当年5月底前按照受理部门分别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局。

  (二)区级评估及初审(每年6月20日前)。区卫生健康局从广州市医养结合专家库组织专家对本级受理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在《广州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并填写《广州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于6月20日前将本区的申报材料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三)市级复审与推优(每年7月20日前)。市卫生健康委收集委属医疗机构、各区受理的医疗机构有关申报材料,通过从广州市医养结合专家库组织专家审核、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复核,根据省级的分配指标,择优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参加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卫生健康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重点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医疗机构人员、设备配备、经费等方面争取支持。各医疗机构要成立以院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协调机制;以老年友善医院创建为契机,以老年患者为中心,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老年患者看病就医满意度。

  (二)全面统筹推进。各区卫生健康局要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与健康广州行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医养结合工作等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科学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加强老年综合评估和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质量,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有序推进,最终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委直属综合医院(函广医附属脑科医院)全部于2021年完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创建工作。

  (三)强化机制建设。各区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工作指导,立足于做实做细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健康老龄化水平。综合性医院要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及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增强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以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优化老年患者就医流程,改善老年患者就医环境,增强老年人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1.广州市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估验收表(试行)

      2.广州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

      3.广州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汇总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