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关于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做好方案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近年来,广州市老年人口系数逐年上升,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高龄、失能、独居、空巢等老年人群数量逐年上涨,呈现出总量大、增速快、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趋势,医养结合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精神,推动解决老年人在日常就医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我市制定实施《关于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工作方案》,为老年人日常就医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医疗服务,为建设健康广州提供有力支撑。
制定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3.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
5.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
6.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
7.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
8.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粤卫老龄函〔2021〕1号)
三、主要工作亮点
《方案》主要聚焦老年人在医疗机构就医就诊的四个方面提出了16项措施,着力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医疗服务。主要有:
建设老年友善文化。加强文化建设;营造友善氛围;完善社工和志愿者服务。
(二)完善老年友善管理。加强老年友善管理机制建设;加强老年医学管理与服务改进;加强老年友善服务专业技能培训;做好分级诊疗和医养结合服务。
(三)提升老年友善服务。建立方便老年人就医的服务流程;做好老年综合评估和风险防范;扎实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综合征管理和服务;加强住院老年患者高风险筛查。
(四)改善老年友善环境。完善医疗机构适老化环境;提供适老助行辅具和用品服务;完善公共场所适老化标识系统;提供适老化病房服务。
《方案》同时明确了创建条件、受理部门和推优程序等。
四、预期取得的成效
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是医疗保障体系适应老龄化新形势的重塑,是积极应对老龄化的重要设计,是践行“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核心载体。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我市老年人就医环境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21年底前,全市3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40%。
到2022年底前,全市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到2023年底前,全市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