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广州市地方标准《卫生健康数据采集规范第1部分:采集与交换》等8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5-01-21
来源:本网
各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地区各医疗机构,委属各单位:
我委组织编制的广州市地方标准《卫生健康数据采集规范第1部分:采集与交换》等8项标准(DB4401/T 304.1—2024至DB4401/T 304.8—2024)已于2024年12月20日经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见附件1),将于2025年1月20日实施。现将该8项标准(见附件2)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升我市卫生健康数据治理和互联互通水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委反映。
专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地方标准通告》(通告〔2024〕24号)
2.《卫生健康数据采集规范第 1 部分:采集与交换》等8项标准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联系人:吴颖琳,联系电话:8364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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