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学校和托幼机构、居民社区、托老机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清洁消毒指引和普通居民废弃口罩处理消毒指引的通知
时间:2020-02-28
来源:本网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为做好我市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工作,现将省疾控中心《关于印发学校和托幼机构、居民社区、托老机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清洁消毒指引和普通居民废弃口罩处理消毒指引的通知》(粤疾控〔2020〕4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其中,相关大专院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和职业技术学校分别请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转发。
附件:关于印发学校和托幼机构、居民社区、托老机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清洁消毒指引和普通居民废弃口罩处理消毒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日
请下载附件:关于印发学校和托幼机构、居民社区、托老机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清洁消毒指引和普通居民废弃口罩处理消毒指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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