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总体部署,紧扣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委党组深刻认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重要性,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委党组会及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正确方向,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建设健康广州的高度,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委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委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经领导集体审议研究后下发,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三是做好示范表率。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委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终述法要求,委党组成员带头旁听法庭案件审理,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实施权力事项精减实施、镇街综合执法和“证照分离”改革。完成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精减实施和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精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79项,其中31项委托区实施。实现32项区级卫生健康执法事项调整由镇街实施。根据国家、省和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将诊所执业登记改为备案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大幅压缩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简化审批环节。
二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落实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行政许可,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由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统筹录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在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是优化行政审批便民化服务。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进驻“一网、一门、一窗”,大幅优化各项指标,精简申请材料。将义诊活动备案、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等事项列为“跨域通办”事项,不断提高群众异地办事便利度。今年对42个行政许可办理项共压缩办结时限129天,时限压缩率达92.77%,118个行政许可办理项中有84个为即办事项,即办率达71.19%。
(三)卫生法治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一是全力完成卫生健康法规立法和重大决策任务。结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疫情防控需要,以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立法项目为重点,加强卫生健康法治保障。完成《广州市社会急救管理条例》《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条文起草,完成《广州市托育机构管理条例》《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立法前期工作。制定《广州市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卡使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依法科学民主开展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广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工作。
二是健全疫情防控机制。统筹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积极推进依法防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我委牵头、广州市率先在全国成立了市、区、街(镇)和社区(村居)四级公共卫生 委员会,建立“指挥高效、统一协调、部门联动”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全面构筑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滚动式开展风险评估,及时通告调整防控政策,及时更新各项防控工作指引。
三是积极推进依法防控。配合市疫情防控要求,多次参与市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政策研究。强化对涉疫合同文书开展合法性审查,保障了抗疫物资和服务采购的法律安全。对涉疫相关行政行为进行法制审查,严格各项法律要素和程序,防范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为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和应急救治体系建设提供法治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有效落实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2021年,我委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行政立法方面的建议、提案,回复率达到100%,做到无遗漏、不迟延。一年来,共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58件,办结率为100%,办理后满意度达100%。针对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完善有关管理工作,积极回应司法建议。依法履行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
二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清单。受理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共148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答复率100%;2件因内容答复不全面,提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发生率为1.35%。
三是依法办理行政案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71宗,收到复议决定53宗,维持51宗,复议维持率为96.2%;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4宗,胜诉率为100%。已开庭审理一审行政案件7宗,完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3宗。同时积极配合法院从源头监管上解决医患纠纷矛盾,促使医患双方进行调解结案,避免重复投诉和重复诉讼。
四是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和听证制度,强化具体行政行为法制审核和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2021年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3宗;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6场;对148份具体行政事项答复函进行会办并提出法律意见;对255份政府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涉及财政资金21229.78万元。
(五)狠抓事中事后监管,行业综合监管全面覆盖。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按照国家下达的随机抽查的监督任务清单,对我市涉及公共场所、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等11个领域进行抽查检查,至10月下旬,已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4139个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结率为100%。通过双随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268宗,罚款16.26万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承办人负责制,大力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二是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定广佛、广清城际轨道交通联合卫生监督,探索三地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监督执法等监管模式。联合广州水投广州自来水公司开展饮用水卫生“水学堂”,采取市区联动、拉网检查的方式,扎实开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监督检查和检测。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高压打击代孕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涉嫌代孕线索200余条,对6宗典型案件处罚金额超过1亿元、3间医疗机构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名参与代孕活动的医师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三是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全面开展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配置移动执法记录仪开展现场执法,市本级配备移动执法记录仪共35部,执法视频记录23480条。上线应用“市卫生健康移动执法监管系统”,在“信用广州”推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共96宗。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六)提高纠纷处置能力,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督促医疗机构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接待制度,规范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切实落实“首诉负责制”。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和医患沟通技巧培训,提升医疗纠纷化解和处置水平。加强与属地公安、街道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医警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妥善解决缠访、闹访和重大医疗纠纷。认真落实“四办”工作机制和“接诉即办”工作要求,共受理信访事项2100件,同比增长23%,12345热线工单55924件,同比增长179.3%。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强化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组织制作《传染病防治法》等“三法一条例”普法宣传文案,助力疫情防控。抓好新法新规学习运用,组织卫健系统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专题学习,开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专题宣传。落实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系统14638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3037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在委门户网站开设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专栏,普及卫生健康法治知识。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经过多年努力,我委基本形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的卫生健康法治工作格局,但与省、市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不足,体现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压力和风险日益增强,多元化监管措施还不够完善;工作人员服务群众意识有待加强,法治学习培训的方式不够灵活多样等。接下来,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法治引领,持续推进依法治理能力建设。
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统筹组织卫生健康立法,完善和落实部门权责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法律、法规废改立情况,及时梳理权责清单事项,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以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契机,着力“保基本、强基层、促改革”,为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落实“健康广州”战略提供法治保障。全面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等各项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二)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
加强综合监管力度,规范医务人员诊疗执业行为,督促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促进医疗纠纷处理法治化、科学化、制度化,从源头减少医疗纠纷和投诉案件。同时,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的工作指导,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方位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营造和谐互信的良好医患关系。
(三)做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深入推进医疗卫生监管制度建设,持续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和“以案促管”工作,切实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筑牢市、区、镇街三级监督执法网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创新学法普法宣传模式方式,强化全系统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遵纪守法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业普法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