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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0-12-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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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 年)》、《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州市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规划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扣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部门职责,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

  委党组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年度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专题组织学习《宪法》、《疫苗法》、党内法规和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示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委党组书记、主任唐小平亲自主持并参加《民法典》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普法学习专题讲座,促使全系统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法律规定,提升法制素养,确保法律贯彻实施。及时印发《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全系统依法行政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定期听取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和合法性审核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年来,完成3部政府规章的审议报送工作,认领36个省委托和重心下移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组织实施2项广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多次主持普法学习会开展卫生健康法律专题讲座,指导完成查处违法案件2500余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维持率和胜诉率不断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二、我委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能,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审批服务改革。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目前已对现有418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梳理确认,对其中的199项提出精简意见建议报市政府审定,占比近47.61%,达到市政府关于精简行政事项的比例要求。同时完成省委托和重心下移共36个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和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2020年截至11月30日,我委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备案事项22032件,办结21379件。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全年未引发诉讼复议纠纷,政务服务窗口被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评为“年度政务服务先进窗口”。

  二是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严格落实我市新冠肺炎常态化管理各项防控工作,细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物资储备和加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建设,并通过线上或现场培训,对《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健康法规及相关指引、防疫知识进行宣传普及,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讨和分享,进一步提升依法疫情防控的能力水平。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将“以案促管”放在监督执法的重要位置,结合疫情防控,制定部署专项方案,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代孕等专项行动,规范医疗秩序。2020年截至11月30日,我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总计已查处违法案件2596宗。在严格查处违法案件同时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并实施了《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主动在门户网站、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信用广州平台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执法数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统筹做好卫生健康法规规章制定起草工作。细化《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广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定》3部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方案,专题召开委立法起草工作推进会,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立法专家到场进行指导。目前已完成了以上3部规章草案起草,并向市司法局报送了送审稿。同时推进制定《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修订《广州市社会急救管理条例》、《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3部卫生健康法规制定修订的前期工作。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发文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各环节责任主体、流程指引,强化合法性把关,按“谁制定谁解释”要求,全面实施规范性文件解读制度。我委全年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通过司法局审查,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管理要求。向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平台上传15份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求。组织实施《健康广州行动实施意见》及《中医治未病提升工程》两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和进度,顺利完成了两项决策拟订征求意见稿,组织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挂网公示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等规定程序,落实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求,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探索完善法律顾问合作管理新模式。按照《广州市政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办法》的要求,规范全市卫健系统法律顾问的聘用和管理,2020年续签法律顾问合同,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实现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内外联动,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合议,开展法制工作培训,参与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解答业务处室涉法业务、信访调解等法律问题,有效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三是继续做好政策措施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我委是全市最早制定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的部门之一,2020年对5份新制定政策措施和法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开展文件的清查梳理,明确指引各个政策措施文件起草处室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和做好填报《公平竞争审查表》工作。

  四是继续做好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为完善我委机关政府合同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内控风险, 2020年8月研究制定了《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政府合同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并依托委内控系统推进委机关政府合同管理的规范化。2020年1-11月,共对委机关和委属单位136份政府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涉及财政资金14112.03万元,较好地防范了合同风险,避免了合同纠纷的发生。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强化内部制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2020年1-11月已对94宗行政事项答复提出法律意见,对15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举办了3场重大行政处罚听证会,确保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单两库”,全年完成国家“双随机”工作任务3960宗,完成率为100%。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完成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化记录,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建立直管单位一户一档,执法案卷按年度整理存档。以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为一线执法人员购置一批行政执法记录仪、平板电脑,集中采集一批视频音像资料。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承办人负责制。每年坚持开展监督内部稽查和稽查回访工作,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工作有检查、有督促,有监督,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接受各方监督,不断加强政务公开。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依法监督。2020年,我委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于行政立法方面的建议、提案,回复率达到100%,做到了无遗漏、不迟延;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58件,办理后满意度达100%;及时依法履行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同时根据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提出司法建议,对有关管理工作进行了完善。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清单。截至2020年11月30日,我委受理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91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答复率100%;1件因内容答复不全面,提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发生率为1.3%。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修订完善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委党组书记、主任唐小平同志率先垂范,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2018年我委第1宗诉讼案出庭应诉并胜诉。分管领导已出庭2宗,另有1宗已安排,达到法治广州考核要求,在委领导带领下,“谁主管、谁应诉”和“谁经办、谁出庭”的行政案件办理机制得到全面落实。

  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20年1-11月收到行政案件124宗,比2019年同期的133宗增长6.8%。其中行政复议案件85宗(我委复议各区局案件49宗,被复议案件36宗);行政诉讼案件39宗(一审案件19宗、二审案件9宗,再审案件11宗),民事诉讼案件1宗,案件维持率和胜诉率不断提升。2020年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28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持召开3宗行政处罚案听证会,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我委没有发生行政决策被撤销或纠正情况,没有因行政处罚引起的行政争议案件,没有发生执法案件被撤销的案例,没有发生政府合同纠纷案件,彰显了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

  三是加强对信访工作指导。积极指导信访部门加强信访、复议、诉讼案件的分类处置,理顺信访途径与其他法定途径的关系,更加及时准确地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实行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法律审查制度,并安排法律顾问参与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

  (七)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修订完善了《市卫健委行政执法证申办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办证人员范围以及培训考试、申领换发和注销的流程,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顺利完成市老龄办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转隶工作,及时组织85名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参加省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为99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二是开展法制学习教育培训。2020年度,先后邀请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省委党校法制研究中心、委法律顾问等专家学者,围绕强化新时代卫生健康领域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建设要求,开展《宪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系列讲座和年度行政案例分析会;充分发挥委官网和广州卫生健康报开设的“卫生健康普法”专栏效能,进一步提升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三是开展“以案释法”教育。针对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先后组织各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处室、委属执法单位和医疗机构开展以案释法案例分析会18次。定期向省、市司法局选送典型案例,相关执法卷宗在省法治督察中受检查组赞赏肯定。实行行政案件年度通报、败诉(撤销)案件季度通报制度,及时指出行政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规范行政行为。

  四是落实卫生健康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坚持开展卫生健康主题日普法宣传活动,并依职能每月在委“两微一站”、《广州卫生健康》等媒体和宣传阵地组织开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献血法》等普法宣传,实现普法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我委推荐的“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共创健康中国”项目荣获2020年广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奖;《广州市月子中心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解读》普法课程作为微课被推送到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下载量达2300多次。

  三、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目前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的短板和不足,不能有效适应风险防控、疫情应对、应急处置等工作。完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不只是医疗卫生问题,而是全方位的工作,是国家战略,但具体到广州而言,面对突如而来的新冠疫情,亟待完善传染病防治、社会急救、爱国卫生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二)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有待提升。卫生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履职能力参差不齐,超时答复、错误法律救济指引时有发生。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央、省驻穗医疗机构没有落实好医疗质量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重技术轻规范,对医务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问题没有及时进行调查和问责处理,未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和关切,导致医患纷争不断。

  (三)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执法工作机构和队伍专业化建设与新形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卫生监督执法是一项常态工作,全市卫生监督队伍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编制性质定位不清等问题,同时基层卫生监督员中新人多,缺乏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对新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到位,导致一些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增加出现公共卫生事件风险。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深入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落实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依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调研制定《市卫生健康系统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在新规划起始之年开好头起好步。

  (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常态化防控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进一步梳理公共卫生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开展“废、改、立、释” 。加强卫生健康政策法规制度建设,修订广州市社会急救管理条例,开展传染病防治规定立法调研,制定、修改、整合和完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法治学习的规章制度,夯实法治建设的各项制度基础。

  (三)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全面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三项制度”,防止任性执法。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基层完善法制机构和人员设置,加强分类指导。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有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卫生健康工作能力。

  (四)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促进医务人员规范诊疗执业行为和加强综合监管力度,从源头减少医疗纠纷和投诉案件。既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的工作指导,又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全方位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营造和谐互信的良好医患关系。

  (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强化学法与用法相结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全系统遵纪守法的观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动行业普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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