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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相关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4-02-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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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名点,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函〔2024〕8号)的精神,为做好广州考点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本考点的具体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

  高级资格考试的考试依据、考试对象及免试人员范围、考试专业、考试内容及方式、成绩合格标准,均按照粤卫人函〔2024〕8号执行。

  二、报名程序和计划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单位审核(2024年2月19日至2月28日)。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2024年2月19日至2月28日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http://www.gdwsrc.net/),对照《考生须知(2024年版)》(见报名系统首页)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件、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承诺书》(承诺书模板在报名系统左侧“说明与样板”的“保证书承诺书”一栏下载)等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并提交至报名点。考生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度负责。2024年2月28日24:00后报名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报名提交成功后,考生须直接从网上打印一份《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式见附件),本人签名后连同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提交至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审核。考生、单位人事(职称)干部须留意报名表上的报名点是否正确,如发现报名点有误,需考生自行联系误报报名点申请将报考信息退回。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考生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具意见及公章,并按报名点受理范围将同意报考的所有考生报名表报送至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点的设置及现场确认受理范围:

  (1)以下单位单独设立报名点,受理本单位考生的现场确认:广州市卫健委直属各单位、广州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广州市民政局系统、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广东三九脑科医院、广州新海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空军医院、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广东省水电医院、广东江南医院、广州复大医疗有限公司复大肿瘤医院、广东省生殖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上述单位应提醒考生在报名时按工作单位名称选择对应的报名点。

  (2)不单独设立报名点的其他省直、市直有关单位(报名点统一设置在我考点),请指定1名工作人员(务必加入省、市直高级考试QQ工作群,群号:490411313,入群请注明单位、姓名及手机号)携带审核通过的所有考生报名表和考生花名册(报名表相应栏须加具意见及公章,其排列顺序须与花名册一致,花名册上须注明单位人事/职称干部联系方式及姓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于2024年3月1日12:00前至我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534号,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2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2226265),未进行现场确认或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其网上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报名。本考点不受理考生个人(含分批)办理本人现场确认手续。同时单位应提醒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单位属性,选择对应的报名点,如广东省直属单位(其他)、广州市卫健委(其他单位)、广州市直其他系统等。

  (3)各区卫健局报名点须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理本区直属单位和辖区内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含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考生集体报名,现场确认受理确认时间等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区直属单位和辖区内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须将审核通过的所有考生报名表交至所在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统一报送材料)。各区报名点现场确认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如下:

报名点

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荔湾区

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塞坝路3号侧座荔湾区卫生健康局306室

81894442

工作人员务必加入QQ群:686957980(入群请注明单位、姓名及手机号)

越秀区

越秀区东华南路176、178号湖景华厦7楼701室

83342041

工作人员务必加入QQ群:749545344(入群请注明单位、姓名及手机号)

海珠区

海珠区南洲路331号海珠区卫生健康局7楼708室

84158682

天河区

天河区科韵中路15号天河区卫生健康局10楼1004室

85108428

白云区

白云区启德路31号白云区卫生健康局2楼人事科

39431765

工作人员务必加入QQ群:752083053(入群请注明单位、姓名及手机号)

黄埔区

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8楼821室

82113096

工作人员务必加入QQ群:973252841(入群请注明单位、姓名及手机号)

番禺区

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政府东副楼3楼313室

84612231

工作人员务必加入QQ群:578184169(入群请注明单位、姓名及手机号),现场确认请工作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花都区

花都区公益路14号卫生综合大楼6楼609室

86836552

南沙区

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1号南沙区卫生健康局3楼302室

34685034

增城区

增城区荔城街富力路6号增城区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科

32855106

工作人员务必加入QQ群:487719546(入群请注明单位、姓名及手机号)

从化区

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39号4楼403室

37906312

  (二)报名点审核(2024年2月20日至3月8日)。

  各报名点须对报考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省、市直高级考试QQ工作群,群号:490411313(入群请注明单位、姓名及手机号)。对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各报名点要及时反馈至考生并进行核实确认。审核不通过的,应立即通知考生并告知具体原因,其网上报名数据应予拒绝。各报名点务必在2024年3月8日24:00前完成报名点所有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并提交数据,因不及时提交数据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各报名点上报至考点的材料包括:(1)确认报名系统上审核合格的报考数据已全部提交;(2)报名点审核通过考生花名册;(3)审核通过考生报名表(报名表相应栏须加具意见及公章,其排列顺序须与花名册一致);(4)审核结果报告。其中(1)至(3)项中考生人数、姓名须一致,与考点交接时以网上数据为准。所有报考材料应在2024年3月11日18:00前一次性报送至我考点。

  (三)网上缴费(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

  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高级资格考试按100元/人收取考试费。经考点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在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后,因本人原因弃考或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自行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按要求维护信息后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2024年7月6日至7月7日)。

  2024年7月6日、7日,考生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一个半月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以在广东卫生人才网查询、打印考试成绩。

  三、其他事项

  按照粤卫人函〔2024〕8号通知精神,各考点和各报名点要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好审核关,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一)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等高校附属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南沙区、黄埔区等单位因各自设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故上述单位报名点应对本单位考生的报考资格负责,本考点不再对上述报名点的材料进行审核,只负责接收数据和组织考试。

  (二)单独设立报名点的省直单位,对本单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负主体责任。如遇到资格条件有关问题,因归属于省各级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请及时咨询上级主管部门(评委办或人事部门)。

  (三)归属于广州市卫生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单位,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报名点和本考点办公室共同负责。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广州考点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请点击查看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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