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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局转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8-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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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卫函[2014]1062

 

各区卫生局,广州医科大学,市直及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申报评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评审材料的申报方式

继续采用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申报人在网上填报的信息与提交纸质材料的内容应一致,否则按虚报材料处理,所在单位审核时必须严格把关。

(一)申报人

1、申报人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hrssgz.gov.cn)在“广州职称——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中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根据要求上传有关证书和证明的扫描件,于 815前完成网上申报。

2、申报人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在“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系统”中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根据要求上传有关证书和证明的扫描件,于 815前完成网上申报。

3、除了业绩成果材料须提交纸质材料外,其余材料均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二)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

1、所在法人单位及区卫生局须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hrssgz.gov.cn)“广州职称——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栏,于 820前完成网上审核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市卫生局、区人社局和广州医科大学等主管部门须于 825前完成网上审核并提交至市人社局。

2、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各医院、广州市直属单位和广州市卫生局直属单位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栏于 826前完成网上审核,并于 827前提交网报数据及纸质评审材料。

3、各区卫生局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栏于 91前完成网上审核,并于 92前提交网报数据及纸质评审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期完成网上审核,并提交网报数据及纸质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审收费

每人需交评审费580元和论著鉴定费200元共780元,需答辩人员(所有正高专业)另交答辩费140元。申报人上交的费用缴入财政专户,因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被退回的,已缴交费用不予退费。

三、纸质评审材料申报受理地点

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职称审理部(西华路534102室)。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卫生局

                                               2014 年8 月6

 

 

 

联 系 人:陈龙贵      罗远光

联系电话:81085162   8108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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