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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指引

时间:2010-03-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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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指引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第(15)号公告的精神及广东考区有关报考工作的安排,制订本考点有关报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日期和时间

1.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3月22日。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0年3月24日~4月7日,具体报名确认时间安排请咨询考生工作单位所在辖区的报名点。

2.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0年7月1~15日。

3.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0年9月11日、12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0年9月11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现场报名工作安排

1.现场报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统一组织考生报考材料到单位所在辖区的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军队、武警医疗机构考生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材料直接到本考点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各报名点地址一览表:

报名点名称

报名受理机构名称

报名点地址

咨询电话

越秀区

越秀区卫生局医政科

越秀区正南路6号之一

83384161

海珠区

海珠区卫生学校

海珠区赤岗东路201号

34363910

荔湾区

荔湾区卫生局医政科

荔湾区芳村大道塞坝路2号之三

81566529

天河区

天河区医学会

天河区龙口西路43号

87514605

白云区

白云区医学会

白云区沙河龙岗路64号之一

37234625

黄埔区

黄埔区卫生局医政科

黄埔区大沙地东黄埔区政府内5楼

82378645

番禺区

番禺区卫生继教中心

番禺区桥东路93号番禺卫生继教中心

84822157

花都区

花都区卫生局医政科

花都区聚贤街5号

86815091

萝岗区

萝岗区卫生局医政科

广州市萝岗区水西环路行政执法综合楼A栋718

82111376

南沙区

南沙区卫生局医政科

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中11号南沙区公共卫生大楼314室

84985589

增城市

增城市卫生局医政科

增城市荔城街文化路11号

32855199

从化市

从化市卫生局医政科

从化市河滨南路39号

87962901

 

三、现场报名时所需携带的材料

    1.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的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原件后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单位审核公章。报名点须审核考生复印件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公章,原件在审核后退还给考生。

2.考生报考材料复印件均为A4规格,按顺序在侧面装订成册,请在每页材料的右下角注明“第×页,共×页”。网上填报数据和提交材料要求一致并且不得缺、漏项,否则可视为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3.具体报考材料包括以下几项并按此顺序排列:

第1页:《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考生自行在网报系统打印)。

    说明:①考生上传的照片必须符合制证要求;②考生必须在“本人承诺”栏和是否申请授予医师资格栏亲笔签名并填写时间。

第1页背面:将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复印在申请表背面。

   说明:①该毕业证书复印件内容应与“申请表”上所填毕业信息一致,如毕业学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盖公章一致。②专升本学历应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③考生提交的若为自考办发放的《中专自考毕业证书》,应同时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④持军队学历报考的地方考生应同时提交:a.复员或转业军人,原就读时为军人身份,应提交复员证/转业证复印件;b.大专及以下学历,现学历证书上有地方教育部门钢印的,应提交原入学时省教育有关部门已审核过的招生计划;c.本科及以上学历,应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

 

第2页: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不含户口本);②港澳台考生须同时提交其在港澳台本地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身份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④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版面上。

 

第3页: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1)。

说明:①试用(或执业)时间填写要准确,试用(或执业)时间计算截至日期到本年8月31日止(不能写“至今”),未达一年者不得报考;②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公章(医疗机构内设部门章无效),须签日期,考核情况不可空白,应填写“考核合格”或“合格”等;③所盖公章名称与“申请表”上试用单位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名称三者一致。

 

第4页: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医疗机构登记注册信息页)复印件。

说明:①所有考生均须要提交此项材料;②考生试用期间该试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③试用单位必须有与报考类别相适应的诊疗科目。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另还需提交(第5-7页):

 

第5页:《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2

说明:①填写该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应与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医疗机构一致;②该考核合格证明上所盖公章必须为医疗机构公章(医疗机构内设部门章无效),须签日期,考核情况应填写“考核合格”或“合格”等。

 

第6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说明:①复印件须含相片页和个人信息页;②本次报考的类别应与原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一致。

 

第7页: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说明:①复印件须含相片页和注册信息页;②《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上试用单位一致。

 

第8页:其他材料(非必须,某些考生必要时用到)

说明:① 报考材料中身份证与毕业证出生年月不一致须由相关单位出证明(哪里出错就由哪里出证明)。若是毕业证错误应由学校(非学校内设部门)出证明,应说明正确是什么,错误是什么,两者确为同一人等;②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者须在报考时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临床(公卫)实践训练证明(见附件3),证明应由学校出具,由学校内设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均无效,并须于2010年8月10日前提交毕业证复印件(由学校验印);③转正证明是人事部门在考生转正当年签发的证明材料,一般存于人事档案中;④试用(或执业)机构是计生单位的,须附计生局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⑤持外省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⑥外籍、港澳台本科考生必需提交《实习申请审核表》;⑦外籍、港澳台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在学期间有一年临床实践训练(由学校出具证明),不需提交《实习申请审核表》。

 

四、其它事项

1.收费标准:执业医师考试费280元/人,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190元/人。

2.请各单位(考生)按照所在报名点的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报考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设补报名手续。

  

附件:1.《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2. 《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3. 《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

 

 

 

                      广州卫生资格考试中心(广州考点)

                            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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