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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科普专家走基层 服务居民健康行”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5-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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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卫函〔2024〕1115号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省属、市属各医院,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广州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我市健康科普专家的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作用,深入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有效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决定组织开展“科普专家走基层 服务居民健康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依据

  根据《广州市健康科普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广州市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应在所属领域发挥健康科普专家的引领作用,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的健康科普活动,每年参加健康科普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

  二、工作内容

  按属地管理原则,专家库成员由本单位所在的区卫生健康局进行管理。专家库成员根据所在区工作安排,作为主讲人到区级相约社区行活动现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科普讲座,作为咨询专家到义诊、咨询活动现场提供健康咨询服务等。

  三、职责分工

  1.市级。市卫生健康委统筹项目工作;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组织项目工作并收集整理各区的工作情况。

  2.区级。区卫生健康局统筹辖区项目工作,区健康教育机构组织落实辖区项目工作。制定并下发辖区的工作方案,对报名参加项目的专家做好任务分配、服务保障等工作,并报送年度工作情况。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现场讲座、咨询、义诊等健康科普活动的具体落实,组织居民参加活动并做好现场服务保障工作。

  4.专家所在单位。支持配合项目工作,合理安排专家工作时间,支持专家按要求参加项目活动。

  四、工作要求

  每位专家原则上每年均需参加辖区安排的健康科普讲座、咨询、义诊等健康科普活动不少于1次。具体的报名、统筹安排及组织实施等要求,专家依据各区制定的工作方案执行。

  区级做好统筹安排工作。利用相约社区行项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讲座、咨询等项目,安排专家参加区级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科普讲座、咨询活动,进行授课及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其中,区级相约社区行活动专家参加的场次每年不少于3次;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排专家参加的健康讲座活动次数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授课人数不少于50人。义诊、咨询活动应具有一定的规模,服务形式多样;区级咨询活动专家参加的场次每年不少于2次,现场宣传展板4块以上并有体测、互动体验等内容,现场咨询人数在100人以上;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由专家参加的公众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现场宣传展板4块以上,现场咨询人数在40人以上。

  组织单位每次讲座后填写《广州市健康科普专家健康科普讲座登记表》(附件1)及《专家授课质量评价表》(附件2),每次义诊、咨询活动后填写《广州市健康科普专家健康咨询活动登记表》(附件3)并统一交给辖区卫生健康局收集汇总。

  各区于次年的1月31日前将辖区年度工作通知方案及工作情况纸质盖章版(附件1-5)报送市卫生健康宣教中心(电子版通过粤政易同步报送,联系人何子健)。专家参加项目活动的情况、专家所在单位及区级组织情况分别作为个人、集体评选优秀健康科普专家、优秀组织单位的依据之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活动情况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工作任务内容。


  附件:1.广州市健康科普专家健康科普讲座登记表

            2.专家授课质量评价表

           3.广州市健康科普专家健康咨询活动登记表

           4.广州市健康科普专家健康科普讲座汇总表

           5.广州市健康科普专家健康科普咨询活动汇总表

           6.各区辖内专家所在机构名单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市卫生健康宣教中心联系人:何子健、孙爱,电话:85512953/87502774;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骆元华,电话:83171632)

  

  请点击下载:附件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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