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荔湾区芳村片区调整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1号)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0号通告,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结合防控工作进展,现就荔湾区芳村片区封闭、封控管理区域调整分级分类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荔湾区芳村片区的海龙街、茶滘街、花地街、石围塘街、冲口街、东漖街、东沙街(除新爵村外)、中南街(除海南经济联社六、七、八经济社外)、白鹤洞街(除鹤园小区、观鹤小区、广钢新城金茂府第2栋、中海花湾D区第4栋、保利海德公馆第5栋外)自即日起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人员管理。芳村片区现有人员不离开本片区,外来人员不进入。社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本社区居民凭证出入,严格落实测温、查证、扫码等防控措施。
二、严格公共场所管控。区域内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密闭经营场所(影剧院、KTV、酒吧等)继续暂停开放,禁止各类人群聚集活动。白鹤洞街的公共交通工具、理发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室内重点场所暂停营业,其他区域的上述室内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限流等管控措施。禁止堂食。
三、加强交通管控。芳村片区内除物资运输、应急抢险和防疫车辆及其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车辆、人员进出。
四、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日通过健康码申报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外出活动请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串门,不聚集。
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经评估再适时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