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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护理假的问题

时间:2018-11-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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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独生子女护理假具体的细则是怎样的,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休假?

答:20182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职工的配偶怀孕不满4个月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该职工可以享受1天的看护假;施行结扎手术的,可以享受3天的看护假;怀孕4个月以上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可以享受5天的看护假。

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

    看护假、护理假期间,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工资照发,并且不影响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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