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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怎么选怎么打?有哪些注意事项?

时间:2019-04-2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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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预防接种的疫苗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

(一)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就是属于第一类疫苗。主要有: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麻风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C群流脑多糖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以及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接种的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端螺旋体疫苗。共14种疫苗可预防15种疾病。

一类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种类

1.乙肝疫苗(HepB):用于预防乙型肝炎。

2.卡介苗(BCG):用于预防结核病。

3.脊灰灭活疫苗(IPV)、脊灰减毒活疫苗(OPV):用于预防脊髄灰质炎。

4.百白破疫苗(DTaP):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5.白破疫苗(DT):用于经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全程免疫后儿童的白喉、破伤风加强免疫。

6.麻风疫苗(MR):用于预防麻疹和风疹。

7.麻腮风疫苗(MMR):用于预防麻疹、腮腺炎和风疹。

8.乙脑减毒活疫苗(JE-L):用于预防乙型脑炎。

9.A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用于预防A群脑膜炎奈瑟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10.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MPSV-AC):用于预防A群和C群脑膜炎奈瑟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11.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用于预防甲型肝炎。

12.出血热疫苗:预防汉坦病毒感染引起的肾综合征出血热。

13.炭疽疫苗:用于预防炭疽病。

14.钩端螺旋体疫苗:用于预防钩端螺旋体病。

(二)第二类疫苗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常用的有: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Hib)疫苗、水痘疫苗、肠道病毒71型(EV71)疫苗、肺炎疫苗、狂犬疫苗、流感疫苗等,还有可以替代一类疫苗的联合疫苗等。

第二类疫苗接种时间可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接种第二类疫苗建议信息或疫苗使用说明书推荐的接种时间。

1.水痘减毒活疫苗用于预防水痘。

适用1岁及以上水痘易感者。接种2剂。12月龄-24月龄接种第1剂,4岁-6岁接种第2剂。未完成2剂者,补齐2剂(≤14岁人群两剂至少间隔3个月,≥15岁人群两剂至少间隔4周)。

2.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Hib)。

用于预防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儿童的感染性疾病,如脑膜炎、肺炎等。接种1剂-4剂。不同年龄和不同疫苗需接种的剂次不同,详见疫苗说明书。

3.肺炎球菌疫苗。

(1)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预防由肺炎球菌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血清型感染引起的侵袭性疾病。按2、4、6月龄进行基础免疫,12月龄-15月龄加强免疫。基础免疫首剂最早可在6周龄接种,各剂间隔4周-8周。

(2)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预防由肺炎球菌1、2、3、4、5、6B、7F、8、9N、9V、10A、11A、12F、14、15B、17F、18C、19A、19F、20、22F、23F和33F血清型感染引起的肺炎球菌疾病。用于2岁以上体弱多病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或免疫功能减弱的人群等。通常只接种1剂,仅推荐功能性/解剖性无脾和免疫抑制等特定高危人群复种,只复种1剂,与前1剂至少间隔5年。

4.EV71型手足口病疫苗

预防EV71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和相关疾病。推荐接种人群为6月龄-3岁(或5岁)儿童尽早接种。接种2剂,至少间隔4周。建议在12月龄前完成接种程序。

5.人用狂犬病疫苗。

预防狂犬病病毒感染引起的狂犬病。

(1)暴露后:①4针法接种程序:当天接种2剂,第7天、第21天各接种1剂;②5针法接种程序:当天、第3天、第7天、第14天、第28天各接种1剂。

(2)再次暴露后: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年-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3)暴露前:0、7、21(或28)天各接种1剂。

6.轮状病毒疫苗

(1)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预防血清型G1、G2、G3、G4、G9导致的婴幼儿轮状病毒胃肠炎。6周龄-32周龄婴儿尽早接种,接种3剂,6周龄-12周龄接种第1剂,各剂间隔4周-10周;第3剂接种不应晚于32周龄。

(2)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预防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2月龄-3岁婴幼儿尽早接种。每年接种1剂。

7.流感疫苗

预防流感病毒感染引起的季节性流感及其严重并发症。推荐接种人群:6月龄-5岁儿童、60岁及以上老年人、特定慢性病患者、医务人员、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疫苗说明书列为禁忌的除外)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按疫苗说明书接种1剂或2剂。

二、哪些疫苗可以同时接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广东省多种疫苗同时接种指导意见(2019年版)》,明确符合条件的第一类疫苗、第二类疫苗可以同时接种。广东是首个在全国实施多种疫苗同时接种的省份。所谓疫苗同时接种,即指同一接种对象在一个自然日内,在身体不同部位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疫苗。

(一)第一类疫苗均可按照国家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

(二)第一类疫苗和已投保基础保险的第二类疫苗,在不违反国家免疫程序、疫苗说明书等前提下可同时接种。

(三)已投保基础保险的第二类疫苗之间,在不违反疫苗说明书等前提下可同时接种。

如果第一类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时间发生冲突,应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疫苗)的接种。此外,由于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暴露后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如与其他疫苗接种时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接种。

三、哪些疫苗不应该同时接种?

(一)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的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五联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四联苗)、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双价人乳头状瘤病毒疫苗和四价人乳头状瘤病毒疫苗;

(二)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流脑多糖疫苗不得与百日咳菌体疫苗和伤寒菌体疫苗同时接种。

四、注意事项

(一)家长应按照《广东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按时带小孩接种免疫规划疫苗,让小孩尽早得到疫苗保护。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即第一类疫苗)不需任何费用。

(二)接种疫苗应到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医院的预防接种门诊(可通过百度地图查找)。全市的预防接种门诊地址可查询“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中的服务指南版块。

(三)预防接种前,家长应向接种人员提供儿童近期的健康状况。如果您的孩子身体不适或患有急慢性疾病、发热、过敏性疾病、免疫功能缺陷、近期使用过丙种免疫球蛋白或免疫抑制剂等情况,请在接种前向接种人员说明。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时,接种人员将会提出医学建议。

(四)儿童接种后应在接种场所观察30分钟,无不适方可离开。疫苗接种是安全的,但个别儿童接种疫苗后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接种反应,如低热、局部红肿、硬结等症状,一般3-5天即可消失。如偶发其他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者请立即到附近医疗机构诊治并及时报告接种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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