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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8年控烟巡查执法情况

时间:2019-01-10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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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控烟巡查执法共出动154662人次,检查场所159575个,劝导127052宗个人违法吸烟行为,对没有落实控烟措施、履行劝阻义务的公共场所发出整改通知文书1218份,共处罚524宗个人和20宗场所违反《条例》的行为,共罚款43200元。其中,天河区处罚个人30宗、场所6宗,共罚款9500元;白云区处罚个人12宗、场所4宗,共罚款6600元;海珠区处罚个人76宗,共罚款3800元;花都区处罚个人4宗、场所3宗,共罚款3200元;黄埔区处罚个人38宗,共罚款1900元;越秀区处罚个人37宗、场所4宗,共罚款1850元;从化区处罚个人13宗,共罚款650元;增城区处罚个人4宗,共罚款200元;番禺区处罚个人2宗、场所2宗,共罚款100元;南沙区处罚个人2宗,共罚款100元;市交委处罚个人281宗,共罚款14050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罚个人22宗,共罚款1100元;市卫生计生委处罚个人4宗,共罚款200元。荔湾区及市其他执法单位未实施行政处罚。

市及有关区控烟监督员共巡查7215家场所无烟环境执行情况,其中海珠区巡查172家、荔湾区巡查521家、天河区巡查284家、黄埔区巡查385家、花都区巡查630家、南沙区巡查1095家、增城区巡查361家,以及市巡查3767家。所查场所有867家存在违反《条例》的现象,主要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宾馆酒店和餐饮场所等。各级控烟监督员对违法吸烟行为进行劝阻,派发禁止吸烟标志、警示标识及控烟宣传资料,现场宣传控烟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吸烟危害健康等科普知识,指导督促经营管理者落实控烟职责,并做好巡查资料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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