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给家长们敲黑板,划重点啦!
问题1:小朋友一定要接种疫苗吗?
答案:是的。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疫苗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问题2:哪里可以接种疫苗?
答案:《疫苗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区域内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一般居住地所在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俗称“社区医院”),设置有预防接种门诊并提供相应服务。
问题3:我们搬家了,后续应该去哪里接种疫苗?
答案:根据《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管理,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问题4:适龄儿童一共要打多少种疫苗啊?
答案:《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21年版)》,目前对适龄儿童实行“11苗防12病”的免疫规划方案。具体可参考下表。
问题5:准备去打疫苗时,小朋友刚好有点不舒服,为了避免白跑一趟,还是不跟医生说明实际情况吧?
答案:《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有接种禁忌不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向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如实记录提出医学建议情况。所以,《接种知情告知书》一定要如实填写,接诊医生会告诉家长该怎样做,可不能为了打那针疫苗而选择隐瞒小朋友身体实际状况哟!
问题6:那推迟了接种,什么时候能再补种,要重新开始全程接种吗?
答案: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中“补种通用原则”,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可补种年龄为<18周岁,应按要求尽早进行补种,并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另外,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问题7:为什么打疫苗时护士一会儿问姓名,一会儿又说今天是打什么苗,那么啰嗦?
答案:那是护士在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接种规范要求,避免出现接种差错事件呢!《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核查接种禁忌,查对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的外观、批号、有效期,核对受种者的姓名、年龄和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
问题8:好不容易哄小朋友打完疫苗,担心哭闹厉害,能立刻回家吗?
答案:那可不行,要先留观至少30分钟。《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受种者在现场留观期间出现不良反应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采取救治等措施。
问题9:那个预防接种证的小绿本,真的要妥善保管吗?
答案:确实是的!《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规定,现阶段全国所有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小学均应当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查验对象包括所有新入托、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广州市卫生监督员核对《预防接种证》登记情况
广州市卫生监督员查看疫苗品种和有效期等内容
广州市卫生监督员查看医务人员落实规范接种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