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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4-04-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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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卫函〔2024〕89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我委编制了《2025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联系人:郭子韩,电话:88900380)

  

2025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穗卫科教〔2021〕3号),为促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围绕当前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问题开展研究,提供基础数据、防治策略等方面的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面向广州地区医疗卫生单位、高等院校及其直属医疗单位和科研机构开放,公开申报。旨在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在指定的领域和方向联合攻关,为解决广州地区重大医疗卫生健康问题以及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基础数据、防治策略和工作方案。研究成果除通过发表相关论文外,应提交详实的研究报告,提出相关对策措施,为广州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发展和行政决策提供依据,并通过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2025年拟立项并资助5个项目(每个专题1项),每项资助20-60万元,总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具体资助额度以市财政局批复为准。项目经费中实际财政补助金额小于申报金额的,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承诺为项目实施提供条件和经费支持。鼓励多单位整合优势科技资源,共同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医学伦理、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在57岁以下(含57岁,以2025年1月1日计);政府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原则上不受理存在到期未验收或已有在研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

  (六)原则上不受理存在两项及以上在研或到期未验收重大项目的单位申报。

  (七)各申报单位和项目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

  (八)项目研究周期统一从2025年1月1日起计算。

  三、申报专题

  (一)专题1。

  1.研究方向: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开展医防融合一体化建设研究

  2.研究内容:

  本项目旨在探讨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的实施对创新开展医防融合一体建设及传染病防治新模式的作用,提升对传染病预警体系、院感防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成效的影响,包括:

  (1)分析目前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融合等合作机制的不足,评估和分析制度实施前后管理的成效及其对管理成效的影响。

  (2)探索在健全传染病报告处置、预防干预、监测评估等一体化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机构人员对传染病及其病原体的防控水平,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区域医共体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推进疾病三级预防,为解决医疗与预防分割等问题提供实证依据。

  (3)探索构建区域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定期联络反馈机制,信息及技术共享支持。

  3.预期目标:

  (1)建立一套完善高效的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运行模式,形成配套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区域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并形成可实施及推广使用的做法。

  (2)通过施行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融合等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区域医共体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推进疾病三级预防,着力解决医疗与预防条块分割问题,使医疗机构传染病预警体系、院感防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4.研究团队要求:

  (1)团队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成员应具有临床医学、检验医学、公共卫生及行政管理相关专业背景。

  (2)团队应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3)团队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以保证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等合作单位的顺利合作。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具备丰富的传染病防控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对三级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管理体系有深入参与和了解。

  5.研究周期:1年。

  (二)专题2。

  1.研究方向:广州市基层卫生健康发展评价体系研究及应用

  2.研究内容: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切实把“以基层为重点”落到实处,把更多的关注力、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好的人才、技术、管理、机制引入基层,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开展本次研究。本研究以广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为切入点,梳理影响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供给的因素,研究建立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科学、直观的基层卫生健康发展指数模型;应用建立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对广州市11个区基层卫生健康发展指数进行分析评价。通过评价研究,衡量各区基层卫生健康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动态监测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发展的总体情况及各环节情况,预测发展进程,提出广州市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3.预期目标:

  (1)建立广州市基层卫生健康发展评价的指标体系。

  (2)建立基层卫生健康发展指数模型。

  (3)形成研究报告,基于研究结果提出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

  (4)提供较为成熟的考评体系参考。

  4.研究团队要求:

  (1)团队要求长期从事基层卫生政策研究,具备扎实的卫生政策理论基础,具备省级乃至国家层面基层卫生政策的宏观把握能力。

  (2)熟悉广东省和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考核评估和效果评价工作;承接过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基层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体系研究项目,有公共卫生相关政策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经验。

  (3)团队人员具有大数据分析和建模经验。

  5.研究周期:1年。

  (三)专题3。

  1.研究方向:跨域妇幼健康大数据治理与应用路径研究

  2.研究内容:

  通过研究广州现有妇幼健康相关领域的数据治理政策、法律法规、伦理要求、数据应用模式、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数据安全、基础资源建设等方面内容,纵向分析广州妇幼健康数据治理与国家上位文件、广州市卫生健康数据采集规范的缺口,横向分析不同部门间数据治理的工作壁垒,发现妇幼数据治理工作的难点、堵点,以制定一系列实用性强的数据治理政策与应用路径,通过多样化的治理手段激活和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过程,推动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高质量数据的采集和广泛应用,真正实现民政-医疗-教育-社保等多领域数据安全互联互通,为优化新生育形势下超大城市的精准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供依据。

  3.预期目标:

  出台一系列实用性强的妇幼健康数据治理政策建议与应用路径。

  4.研究团队要求:

  要求从事妇幼保健、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研究,熟悉广州市妇幼保健工作,有较强的妇幼健康管理和协调组织能力及较强的大数据分析能力。

  5.研究周期:1年。

  (四)专题4。

  1.研究方向: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措施提升及考核体系优化的应用研究

  2.研究内容:

  本项目旨在构建并优化一套全面的职业健康质控考核体系,以强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能力,客观评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并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手段识别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风险和我市职业病发病风险。项目将从以下几个核心方面展开研究:

  (1)职业健康检查能力评估模型构建与应用:以优化后的质控考核体系为基础,研究并构建适用于我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能力评估模型。该模型应全面涵盖机构的专业技术水平、设备设施条件、人员素质、服务质量等多个维度,并能准确反映各机构的实际工作效能。通过定期进行能力评估,预警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能存在的质量风险,为我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持续改进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执法提供依据。

  (2)职业健康检查质控考核体系优化:本部分将深入研究现有职业健康检查的质量控制与考核体系,分析其在实际运行中的优点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结合其他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技术,提出一套科学、系统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职业健康检查质控考核体系优化方案。具体包括考核指标的设定与权重分配、考核方法的设计与实施流程、机构信用分级系统,以及质量监控的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3)实证研究与效果评价:在本市选取代表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试点应用,跟踪收集相关数据,检验上述优化后的质控考核体系以及能力评估模型和预警系统的实际运行效果,不断调整和完善,形成一套既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又能有效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的综合解决方案。

  3.预期目标:

  (1)构建和完善职业健康检查质控考核体系:对现有职业健康检查质控考核标准进行全面梳理,科学优化各项考核指标与评价方法,形成一套既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又具备实际操作性和指导意义的全新质控考核体系。

  (2)实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精准评估:研发并验证一套适用于我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能力评估模型,通过该模型可以准确、全面地衡量各个机构在技术能力、服务质量、设施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3)提升我市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推广应用优化后的质控考核体系、能力评估模型及职业病预警系统在我市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通过实证研究与效果评价,显著提高我市整体的职业健康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为职业人群提供更高质量、更为专业的健康保障服务。

  4.研究团队要求:

  在职业健康检查服务和质量控制领域有工作基础且具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的三级综合医院,并在行业内有协调组织能力的研究人员,联合职业卫生、流行病学、卫生监督、卫生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研究团队。

  5.研究周期:1年。

  (五)专题5。

  1.研究方向:广州市老年痴呆早筛早防一体化服务体系的探索与研究

  2.研究内容:

  (1)针对广州市老年痴呆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社会保障机制等方面开展深入调研,准确把握广州市老年痴呆防治现状,并与北京、上海等城市进行比较分析,寻找可借鉴的经验,从而探索我市老年痴呆早筛早防一体化服务体系的突破点和着力点。

  (2)开发数字化早筛工具,建立基于外周血筛查老年痴呆的简便、易行、可靠的新方法,并在社区、养老机构、医院等多场景进行应用推广。

  (3)针对老年痴呆可防可控高危风险因素,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患者自我管理、家庭管理、社区管理、医院管理相结合的预防干预模式。

  通过探索与研究广州市老年痴呆早筛早防一体化服务体系,力争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建议和依据。

  3.预期目标:全面调研、综合分析广州市老年痴呆防治现状,提出我市老年痴呆早筛早防的突破点和着力点;开发数字化早筛工具,建立基于外周血筛查老年痴呆的标准,并进行应用推广;针对老年痴呆可防可控高危风险因素,加强科普宣传,建立患者自我管理、家庭管理、社区管理、医院管理相结合的预防干预模式;形成广州市老年痴呆早筛早防一体化服务体系,预防和减缓老年痴呆发生,降低家庭与社会负担,提高家庭幸福感,助力健康老龄。

  4.研究团队要求:要求长期从事老年精神、神经疾病相关工作,熟悉老年痴呆等疾病相关管理政策和措施,具备开发老年痴呆外周血生物标记物的科研攻关及临床转化能力,承接过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管理、创新成果对接等任务,有多项政策调研经验及科技奖励,具备较强的区域组织能力,可进行广州市老年痴呆早筛早防一体化服务体系的应用推广。

  5.研究周期:1年。

  四、申报程序

  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的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科教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kj.wjw.gz.gov.cn)填报相关申请资料。

  (一)单位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在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申报账号的权限(若已注册的不需要重复注册,只需更新单位信息);申报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生成申报人账号(往年已有账号者,可继续使用)。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平台填写和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其中1份原件,7份复印件)报送所属推荐单位。

  (三)审核推荐。市卫生健康委属医疗卫生单位由各单位统一推荐报送;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由所在高校统一推荐报送;除上述医疗卫生单位,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的区卫生健康局统一推荐报送。

  五、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

  1.《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申报书》。

  2.《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可以提供的申报材料

  1.关于项目进展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2.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授权证书(须附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受理通知书、软件登记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复印件。

  3.与项目和申报单位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奖励证明等。

  4.其它相关材料。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本次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至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各级推荐单位(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星期五)下午17:00。

  项目书面材料(一式八份)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受理地点:广州市西华路534、536号103室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联系人:王蕾、周洪刚,联系电话: 81303278。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项目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工作委托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负责。

  (二)本指南仅作为申报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的指引,不作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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