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 > 五公开 > 服务公开

2020年广州市卫生资源和医疗服务简报

时间:2021-04-12 来源:本网
分享到:

  2020年,我市卫生健康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健康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健康广州、卫生强市建设,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与医疗卫生工作,重大疾病防控持续加强,深化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医疗服务水平稳步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据统计,自2020121日首次报告新冠肺炎输入病例以来,截至1231日,全市报告确诊病例912例(境外输入535例),无症状感染者929例(境外输入722例),治愈确诊病例894,尚在医院治疗17例,死亡1,创造了在国内重点城市中极高的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2020年全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82.90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30.45%,孕产妇死亡率7.51/10万,婴儿死亡率1.95‰,我市居民健康保持较高水平,总体位居全省前列。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数

  截至2020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5550个,其中:医院*28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7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01个、其他卫生机构90个。与上年相比,医疗卫生机构总量增加457个,增长8.97%。全市三级医疗机构(含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71个,其中:三甲医疗机构38个。

  医院:全市医院中,三级66个、二级95个、一级及未定级128个;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133个、民营医院156个。与上年相比,医院总量增加20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中,卫生院3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3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79个)、门诊部1529个、村卫生室92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等2255个。与上年相比,基层医疗机构增加419个,其中:门诊部增加148个、村卫生室减少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6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等增加272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妇幼保健机构12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7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7个、卫生监督机构14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36个。与上年相比,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8个,其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减少8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保持一致。

  图1  2011-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数

  (二)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截至2020年底,全市医疗机构拥有床位10.16万张,其中:医院9.31万张(内:民营医院1.89万张),卫生院0.19万张,妇幼保健机构0.38万张,专科疾病防治机构0.01万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0.25万张。与上年相比,医疗机构床位总量增加0.16万张,增长1.56%

  图2  2011-2020年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

  (三)卫生人力水平

  截至2020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21.46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78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0.05万人、管理人员0.96万人、工勤技能人员1.90万人、其他技术人员0.76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6.23万人,注册护士8.25万人,医护比1:1.32。与上年相比,在岗职工增加1.19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增加0.37万人,注册护士增加0.47万人。

  按机构类别分:全市医院在岗职工14.68万人(内:民营医院1.96万人),基层医疗机构5.10万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2万人。

  按执业类别分:医师中,临床类、中医类、口腔类、公卫类分别占医师总量的68.32%17.13%10.15%4.40%。全科医师0.57万人。

  图3  2011-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

  学历职称:截至2020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高级职称2.07万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1.83万人,分别较上年增加0.15万人、1.05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高级以上职称占比10.78%,本科以上占比58.13%,分别较上年提高0.221.85个百分点。

  (四)设备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万元以上设备台数达22.26万台,比上年增加2.70万台,增长13.78%,其中:10-49万设备4.51万台、50-99万设备0.74万台、100万及以上设备0.73万台。

  医疗卫生机构房屋面积1317.50万平方米,平均每家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分别为3.471.090.35万平方米。

  图4 2011-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全市万元以上设备台数

  二、医疗服务

  (一)医疗服务量

  诊疗量:2020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为1.26亿人次,其中:医院0.79亿人次,基层医疗机构0.39亿人次(内: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0.25亿人次,村卫生室0.02亿人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0.07亿人次。与上年相比,医疗机构诊疗人次减少3737.43万人次,下降22.88%

  住院量:全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为280.51万人次,其中:医院256.34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84万人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6.33万人次。与上年相比,全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减少63.99万人次,下降18.58%

  手术量:全市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手术人次数为196.91万人次,其中:医院183.19万人次,妇幼保健院13.72万人次。与上年相比,全市医疗机构的手术人次减少14.98万人次,下降7.07%

  民营医疗机构:2020年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共3677个,与上年相比增加450个,其中民营医院156个,比上年增加18个);民营医院床位1.89万张,比上年增加0.20万张,增长11.63%,占全市医院床位总数的比重为20.34%,比上年提高1.69个百分点。2020全市民营医院门诊总诊疗人次556.96万人次,出院20.06万人次,住院手术量12.16万人次,分别占医院总量的7.02%7.82%6.64%。与上年相比,民营医院诊疗人次数下降14.21%,出院人次数下降11.27%,手术人次增长1.50%。民营医院诊疗量降幅比公立医院少6.59个百分点(公立医院2020年诊疗量下降20.80%)。

  基层医疗机构:2020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为0.39亿人次,较上年同期下降27.22%,占比从2019年的32.93%下降到2020年的31.07%。基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达7.84万人次,较上年同期下降38.03%,占比从2019年的3.67%下降到2020年的2.79%

  图5 2011-2020年全市医疗机构门诊诊疗服务量

  图6 2011-2020年全市医疗机构住院服务量

  (二)医疗服务分布

  按隶属关系分,2020年省部属、市属、区属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基层医疗等机构)总诊疗人次分别为0.37亿、0.17亿、0.72亿人次,分别占总量的29.72%13.13%57.15%2019年分别占28.26%13.28%58.46%);出院人次分别为138.33万、53.24万、88.93万人次,分别占49.32%18.98%31.70%2019年分别占47.83%19.19%32.98%)。

  (三)医疗服务效率

  2020年,全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70.60%,其中:医院71.79%(三级医院:75.21%、二级医院67.74%),乡镇卫生院50.1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9.12%。与上年相比,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下降14.15个百分点,其中:医院下降13.90个百分点(三级医院下降15.98个百分点,二级医院下降9.65个百分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降13.99个百分点,乡镇卫生院下降15.55个百分点。

  全市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9.32日,其中:医院9.48日、乡镇卫生院6.13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21日。与上年相比,全市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增加0.88日,医院增加0.90日,乡镇卫生院增加0.12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9.41日。

  (四)医师工作负荷

  2020年,全市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8.35人次,日均担负住院1.72个床日;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9.29人次,担负住院0.54个床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5.04人次,担负住院0.28个床日。

  三、卫生经费

  (一)卫生总费用逐年增长

  2019年全市卫生总费用(来源法核算)达1,333.71亿元,占全市GDP5.64%,比重较2018年提高0.56个百分点。人均卫生总费用8713.72元。卫生总费用比2018年增长14.86%。2019年,广州市卫生总费用中,政府卫生支出268.75亿元,社会卫生支出842.18亿元,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222.79亿元,所占比重分别为20.15%、63.15%和16.70%。与2018年相比,政府卫生支出增长5.34%,所占比重降低1.82个百分点;社会卫生支出增长19.33%,所占比重上升2.37个百分点;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增长11.24%,所占比重降低0.55个百分点。

  图7 2011-2019年全市卫生总费用

  (二)政府投入增加

  截至2020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拨款收入达209.08亿元,其中医院108.09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12亿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7.57亿元、其他卫生机构3.32亿元。与上年相比,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52亿元,增长24.78%。其中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36亿元,增长31.37%

  图8 2011-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拨款收入(亿元)

  四、医疗费用

  (一)医疗收入与支出

  2020年,全市医院医疗收入920.24亿元,其中公立医院医疗收入847.02亿元,与上年相比,公立医院医疗收入下降7.84%,其中药品收入占31.91%、卫生耗材收入占15.45%、检查化验收入占23.54%、技术劳务(护理、手术、治疗等)收入占27.86%。与2019年相比,药占比下降0.27个百分点,卫生耗材占比提高1.21个百分点,检查化验占比提高0.60个百分点,技术性劳务占比下降1.03个百分点。

  图9 2019-2020年公立医院医疗收入构成(%

  (二)医院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

  2020年,全市医院次均门诊、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450.86元、21942.47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7.44%12.73%,其中:公立医院次均门诊、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439.32元、22129.75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7.01%12.38%2020年,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涨幅较上年提高10.85个百分点,次均住院费用涨幅较上年提高5.73个百分点。

  图10 2011-2020年全市医院次均费用情况

  (三)基层医疗机构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

  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住院费用分别为160.77元、8751.93元,分别较上年增长28.68%34.37%。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住院费用分别为148.90元、4362.86元,与上年相比,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增长17.88%,次均住院费用增长2.96%

  (a)次均门诊医疗费用              (b)次均住院医疗费用

  11 2011-2020年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费用(元)

  (四)医疗机构药品费用

  2020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为270.30亿元,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为29.54%2020年,基本药物收入在全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中占比为33.57%

  12011年~2020年广州市药占比情况

  

时间

药品收入 (亿元)

药占比(%) (不含中草药收入)

基本药物收入 占药物收入比重(%

2011

154.25

42.50

-

2012

188.27

42.67

-

2013

210.93

42.05

17.67

2014

233.71

40.78

24.39

2015

244.75

39.97

29.22

2016

273.68

39.37

31.74

2017

275.83

35.71

32.27

2018

268.51

31.01

27.84

2019

295.80

29.60

31.42

2020

270.30

29.54

33.57

  五、基层卫生

  2020年末,全市共设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5个,卫生人员数1.29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3万人,平均每个中心84人。社区卫生服务站179个,卫生人员0.17万人,平均每站10人;镇卫生院31个,共有床位数1873张、卫生人员数0.53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0.46万人);村卫生室921个,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0.06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0.05万人。与上年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增加9个,社区卫生机构人员增加0.02万人;镇卫生院床位减少19张,人员增加0.01万人;村卫生室减少10个。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人次2129.73万人次,较上年下降27.09%;出院人数2.60万人次,较上年下降50.55%。镇卫生院诊疗人次为400.76万人次,较上年下降22.55%;出院人数5.23万人次,较上年下降29.19%。村卫生室诊疗人次179.01万人次,较上年下降36.70%

  六、中医药服务

  (一)中医类机构、人员、床位

  2020年末,全市中医类医疗机构总数1245个,其中中医类医院40个,中医类门诊部146个,中医类诊所400个,中医类村卫生室659个。与上年相比,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48个,其中:中医类医院增加5个,中医类门诊部增加5个,中医类诊所增加80个,中医类村卫生室增加58个。

  图12 2011-2020年广州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数

  全市中医类医院床位1.43万张,比上年增长0.30%。全市卫生人员中,中医类机构人员2.73万人,比上年增长4.84%

  2020年,全市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07万人、中药师(士)0.22万人,其中,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0.58万人、中药师(士)0.11万人

  (二)中医医疗服务

  2020年,全市中医类医疗机构门诊服务人次3023.33万人次,比上年下降20.63%,其中:中医类医院1739.88万人次,中医类门诊部149.34万人次,中医类诊所类56.62万人次,中医类村卫生室110.91万人次,其他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966.57万人次。全市中医类医疗机构住院服务人次45.54万人次,比上年下降19.64%

  图13 2011-2020年中医类诊疗和住院情况

  注释及部分指标统计口径

  注释:

  1 .按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医院不含妇幼保健机构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2.数据主要来源于卫生统计年报\月报、卫生人力报表、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及相关业务处室统计数据。

  部分指标统计口径:

  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2013年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统计。

  公立医院: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办的医院(含政府办医院)。

  民营医院:指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卫生部门主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在岗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按在岗职工数统计,包括在编、合同制、返聘和临聘半年以上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技师()、卫生监督员(含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全科医生:包括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且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人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骨干培训、岗位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人数。全科医生培训合格人数不再包括已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人数。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医院”不含妇幼保健院(12个)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7个);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纳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统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