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24年第二次引进急需人才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公告
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24年第二次引进急需人才公告》有关要求及资格初审情况,现将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
(二)地点: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6号)11号楼行政楼4楼人事科。
(三)对象: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24年第二次引进急需人才登记表》(附件2),于2024年10月7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gzrchrsk@gz.gov.cn,按“急需人才引进+应聘岗位+姓名”的方式命名。
2.请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顺序左侧装订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交。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如果为集体户,请携带户口簿个人页原件,首页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与户主章;港澳居民无须提供此项);
(3)毕业证、学位证(本科阶段起至最高学历,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或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专业技术资格证(报名岗位有要求的需提供);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单位开具的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材料(报名岗位有要求的需提供)。
(7)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报名岗位有要求的需提供)。
考生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招聘单位发放《考核通知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二、考核评价
(一)时间预计安排在2024年10月11日。具体签到时间、地点以《考核通知单》为准。
(二)考核评价方式:
1.考生成果展示:考生介绍最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一项,成果展示采用幻灯片形式,展示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幻灯片格式版本不限,请在资格审查时一并通过U盘或光盘拷贝给工作人员。
2.面谈:专家委员会与考生面谈。
3.根据成果展示和面谈的情况,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评分及投票。对拟引进的人才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对综合成绩同分人员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根据合格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请考生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咨询电话:020-61883841,监督投诉电话:020-61883826、020-87302871。
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24年第二次引进急需人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24年第二次引进急需人才登记表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