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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确定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03-14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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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卫生健康局、海珠区卫生健康局,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番禺区第八人民医院、海珠区妇幼保健院:

  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工作规定,我委组织对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番禺区第八人民医院、海珠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二级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经资格审查、现场评审、综合评分、结果公示,该三家机构通过等级评审,确定为二级甲等医疗机构,评审结果有效期为四年,从2024年3月13日至2028年3月12日。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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