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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确定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通知

时间:2023-12-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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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卫函〔20232559

越秀区卫生健康局、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函〔201296号)《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院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粤卫〔2012112号)、《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推进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函〔2018223和《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二级医院评审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广州市医院评审工作委员会专家评审组依据《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和实施细则对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二级中医医院等级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审。经审议,这两家医院达到《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档次要求。根据评审结果并经公示无异议,我委确定广州市越秀区中医医院、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有效期为20231213日至20271212日。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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