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委托开展《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修订项目的公告
根据2023年我委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高校或专家团队开展《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工作。本项目最高限额为15万元。现将我委编制的《委托开展<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修订项目用户需求》予以挂网公告,诚致邀请有意愿承接服务的高校或专家团队在公告期内通过快递方式,将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报价盖章的正式件(正本、副本)邮寄我委。我委采用综合比对确定委托一家单位或专家团队承接此项目。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4日)
联系方式: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2号302室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冯蓓
联系电话:020-83324872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委托开展《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修订项目用户需求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0年9月1日颁布实施,2012年修订,拟再次修订,以全面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的要求,保障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目前《条例》已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计划项目。委托服务内容为修订法律申请立项全部资料,具体包括:
一、通过对行业管理现状、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二、针对行业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法律症结,研究控制吸烟的制度设计,起草法规文件初稿(包括条文稿、条文注释稿)。要借鉴北京、上海、深圳及香港、澳门地区立法、修法、执法的经验,全面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具有广州特色。
三、在起草法规初稿的同时,要同时制定《起草说明》,详细阐述下列内容:
①进行修法的必要性,②修法的宗旨和目的,③修法的制定依据,④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现行法规的不足、应当改进之处)⑤拟采取的法律对策和可行性(新措施的可行性应结合相关业务量、经费数据予以充分说明);⑥采取新措施后可能产生的相关社会风险评估。
四、组织专家对法规初稿进行论证和征求意见,形成征求专家(论证)意见、分析采纳情况的书面报告。
五、组织管理相对人对法规初稿进行征求意见,形成征求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分析采纳情况的书面报告。
六、涉及政府其他部门的内容要进行征求意见或沟通协调,形成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情况的书面报告。
七、建议立法工作进度计划。
八、提供有关的上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
九、提供可供参考的其他国家、地区、城市法规和文献。
十、以上立项申报资料要求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包括电子文本和打印文稿。先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再报市司法局办理,委托服务时间到市司法局审核通过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