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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3-05-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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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医科大学及各附属医院,委属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的申报工作,我委编制了《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郭子韩,电话:88900380;市卫生技术鉴定和评估中心:王蕾、周洪刚,电话:81303278)


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指南

  为充分调动我市卫生健康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市医疗卫生科技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的整体技术和科研水平,结合我市医疗卫生科技工作实际情况,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范围

  一般引导项目申报范围为市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证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卫生健康工作者,鼓励其在公共卫生、卫生管理、临床医学,以及相关领域追踪学科前沿,探索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着重培养青年卫生科技人才。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及支持创新药应用真实世界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项目(以下简称“两新项目”)申报范围为各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拟晋升卫生专业技术(基层)高级职称人员,鼓励其积极运用和推广新技术新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本指南申报范围不含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类科技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二)项目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医学伦理、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57岁以下(含57岁,以2024年1月1日计);政府部门公务员、已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原则上不受理已经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项目的申请。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科技计划项目。

  (五)原则上不受理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申报。

  (六)原则上不受理存在到期未验收或已有在研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报。

  (七)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

  (八)项目研究周期统一从2024年1月1日起计算。

  各申报单位和项目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的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请单位必须通过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kj.wjw.gz.gov.cn)填报相关申请资料。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在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申报账号的权限(若已注册的不需要重复注册,只需更新单位信息);申报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生成申报人账号(往年已有账号者,可继续使用)。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平台填写和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以下简称“申报材料”),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至所属推荐单位。

  (三)推荐。各推荐单位在平台审核申报材料后,按申报限额推荐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至广州市卫生健康技术鉴定和人才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市鉴评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属医疗卫生单位由各单位统一推荐报送;广州医科大学直属医院由大学统一推荐报送;除上述医疗卫生单位外,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的区卫生健康局统一推荐报送。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

  (四)形式审查。市鉴评中心对各推荐单位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形式审查初步意见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五)受理。市卫生健康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予以受理并进入评审程序。

  (六)专家评审。本次项目评审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按照专业领域进行分组评审,每个专家组由7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立项评审评分标准》(附件2)和《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两新项目立项评审评分表 》(附件3)进行网络评审打分,同时提出立项建议。7名专家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计算的平均分为项目得分。

  (七)确定拟立项项目。根据评审结果,对合格项目(超过半数以上专家建议立项且最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项目),各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同分项目按照建议立项专家人数由多到少排列),按照组内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比例确定拟立项项目。

  四、申报数量限额

  (一)一般引导项目:对市卫生健康委属单位、各区卫生健康局、广州医科大学各直属医院实行限项推荐申报,根据近5年立项数及到期项目结题情况确定具体限额,申报限额详见附件4。

  对于各区辖区内的市属行业机构和市发证民营医院,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不超过2项,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不超过1项,不占区名额;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上报。

  (二)两新项目:限各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人员申报,每个区不超过8项。

  五、立项与资助安排

  (一)一般引导项目。拟定立项240项,拟设立项资助3万元项目、立项资助1.5万元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

  对超过半数专家建议立项且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项目,按照组内评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是否立项和资助。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加强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9〕31号)关于支持儿科专业学科发展的要求,对于超过半数专家建议立项且综合得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儿科项目,优先立项21项,若符合条件的项目数不足21项,则由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立项。

  项目合同总经费额应保持与项目申报总经费额相同。立项项目的立项资助金额低于申报金额的,由项目申请人自筹解决所需经费。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项目研究工作需要给予配套经费。

  (二)两新项目。拟定立项30项,拟设立项资助1万元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

  一般引导和两新项目的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以市财政局批复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7:00。项目必须于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在网上提交到推荐单位(部门),届时将关闭系统,停止受理申报。

  各级推荐单位(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7:00。项目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星期三)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市鉴评中心具体开展本次征集项目的申报、形式审查、组织评审等工作。

  (三)本指南仅作为申报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项目的指引,不作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诺。

  (四)立项资助项目资助金额最终以2024年市人大批准的经费预算为准。

  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流程

  2.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立项评审评分标准

  3.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两新项目立项评审评分表

  4.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限额表


  请点击查看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和两新项目申报流程.doc

  2.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立项评审评分标准.doc

  3.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两新项目立项评审评分表.doc

  4.2024年度广州市卫生健康科技一般引导项目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限额表.doc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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