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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专项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时间:2022-06-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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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广州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机构共149家,其中医疗机构99家、疾控中心13家、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37家。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新冠病毒检测工作专班开展了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排查整顿专项工作,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采取现场调阅报告、查看资料、现场抽问、随机访谈等形式进行,重点检查实验室和检测人员资质情况、室内质控开展情况、室间质评参加情况,以及实验室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的质量措施落实等内容。

  从督导检查情况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第三方核酸检测实验室基本符合上报的实际产能,样本管理、样本检测、转运能力、生物安全无明显问题,部分实验室信息化高,有新冠标本检测全流程监控程序,能方便调取原始数据及标本溯源。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实验室的检测人员紧缺,要加强检测人员的培训;二是试剂出入库登记有待完善;三是个别实验室室内质控规范有待加强;四是个别新建实验室尚未实现实验室LIS系统和广东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的对接;五是个别实验室消毒用品和紫外线消毒车配备不足;六是抽查检测原始数据发现,个别实验室缺乏流程记录表或记录不完善。

  针对此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市新冠病毒检测工作专班将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落实“检查-反馈-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机制,督促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不断健全日常质量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惩处机制,对存在质量问题、不良执业行为、室间质评不合格的医疗机构,要求立刻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取消核酸检测资质;对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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