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 > 通知公告

来(返)穗请报备

时间:2022-05-20 来源:本网
分享到:

  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不动摇,对省外来(返)穗人员严格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9、第30号通告要求。

  我市对外人员物流往来频繁,经专家研判,疫情输入风险始终存在,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来(返)穗人员持续实施精准管控策略:全面落实落地核酸检测;严格排查重点地区来(返)穗航班、列车、班车,实施抵穗后全程闭环健康管理措施;在高速公路入口处提供便捷核酸检测点,查验来(返)穗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

  近14天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请配合落实好报备、核酸检测、隔离健康监测(集中或居家)等健康管理措施。目前,“穗康”小程序已上线开通“来(返)穗申报”入口,外省来(返)穗人员可通过此入口提前报备。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别是近14天有上海全域,四川省广安市,北京朝阳区、房山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请提前或抵穗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宾馆报告;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管理措施。

  居家隔离必须满足: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需单独居住,隔离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所在建筑、楼栋有正常运行的化粪池。同一住所内共同居住人员均需一并全部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准外出。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的居所若不符合上述条件,一律实施集中隔离措施。


  【相关链接】

  重要提醒!省外来(返)穗人员请提前通过“穗康”小程序报备

  https://mp.weixin.qq.com/s/dbevTVPcIcPX_iH9LXnymg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