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 > 通知公告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2-03-02 来源:本网
分享到:

各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监督所、市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各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职业健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职业病防治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工作是职业健康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重要手段,各区卫生健康局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重要性,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信用分级管理工作。

  二、各机构要严格配合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近年来,部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法治意识不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忽视服务质量和水平,一些机构甚至还存在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分级管理办法》实施契机,我市将用三年时间彻底规范在我市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服务行为,各机构要切实转变观念,摆正质量、服务与收费的关系,牢固树立为用人单位服务、为监管执法做技术支撑的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履行技术服务报告职责,及时在“广东省职业卫生质量控制平台”填报技术服务信息,主动配合、接受服务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管。

  三、依职责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工作

  (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在广州市从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工作,根据省质控平台对服务机构管理等级判定情况,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信用分级管理工作。市职业病防治院(市职业卫生质控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市级专项督查,及督查中发现的不良行为计分及录入。

  (二)各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不良行为记分工作,在实施不良行为记分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录入省质控平台(如遇复核申请可适当延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职业健康定期评价考核内容。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职责。各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属地化原则和“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要将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监督检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强化延伸检查工作。各区在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构提供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延伸检查,尤其是职业病发病企业、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且防护不到位等企业的延伸检查。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于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应按职权依法查处,不得以计分代替行政处罚,各区力争突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零执法”。

  (三)市卫生监督所要统筹做好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执法和业务指导工作,市职业病防治院要为各区监督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并认真研究《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不良行为记分表》,统一事项的记分执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并尽快组织各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工作人员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支持广州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探索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行业自律机制。

  特此通知。

  请点击下载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联系人:范德群,联系电话:87604115)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