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推荐广州市医养结合服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要求,充分发挥老年医学专业和医养结合管理人才在医养结合服务中的作用,拟组织成立广州市医养结合服务专家库,现将有关人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依据,采取自下向上逐级推荐的方式,优先考虑长期工作在老年医学及相关专业领域、医养结合管理岗位的专家学者。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老龄健康事业,有医养结合服务与管理工作经历的行政机关工作者或医务人员。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
(四)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从事老年医学、慢病管理和医养结合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医师或管理人员。
三、推荐方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结合申报条件,推荐本单位或本系统有关专家学者,填写《广州市医养结合服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盖章纸质版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处)。
(二)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可自行申报为广州市医养结合服务专家库人选,填写《广州市医养结合服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经申报人所在单位研究同意盖章后,纸质版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处)。
四、工作流程
(一)加强组织发动。市、区两级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发动医养结合与老龄健康方面的医务人员或管理者进行申报。(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
(二)收集申报资料。各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审核本单位《广州市医养结合服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确认属实无误后,把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审核。(2021年1月25日前完成)
(三)集体研究确定。市卫生健康委收集整理全市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研究。符合条件的经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后,正式确定为广州市医养结合专家库成员并颁发证书。(2021年3月前完成)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确保专家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各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充分开展组织发动,兼顾医养结合多学科人才组成,采取自下向上逐级进行推荐,
(二)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根据医养结合政策研究制定、服务质量督导行动等工作任务需求,广州市医养结合专家库成员包括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从事老年医学、慢病管理和医养结合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专家数量为30名左右,可视工作实际进行增减。
附件:广州市医养结合服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点击下载)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1月14日
(联系人:家庭处,联系电话:83220944,83220620,邮箱:wjwjtc@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