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安排的公告
各报名点、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2021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21年4月24-26日举行。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0〕2号)、省考区《关于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20〕56号)等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本考点的报名工作,现将本考点报名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和考试日期(时间)
2021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考试日期为2021年4月24-26日,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六个轮次(具体考试时间见下表)。广州考点初定参加其中前两个轮次(2021年4月24日)的考试(各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轮次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条件与报名对象
(一)报考资格条件。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点、考区将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规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有效。
(二)申请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由学校出具《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下称“毕业证明”,模板参见附件1)及《2021届毕业生名册》(下称“毕业生名册”,模板参见附件2),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毕业证明应注明申请报考人员入学时间、(拟)毕业时间、学制、学历(须注明是否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毕业证/招生名册保持一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情况等内容,一间学校只须出具一份证明,如出现专业、学制、入学时间等不同情况的学生,在毕业证明里分别说明即可;毕业生名册须按模板要求填写、打印,不能使用中国卫生人才网考务管理系统导出的名单代替,且提交的考生纸质材料顺序须与毕业生名册顺序一致。
(三)申请报考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也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考生网上预报名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考生网上预报名,然后到相应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2021年1月6-2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然后在规定的期限之前带齐有关证书和纸质材料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
四、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
(一)广州考点下属报名点设置和报名受理范围
1.各区卫健局报名点:原则上受理属下单位申报人员(单位含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含在编和非在编人员)集体报名确认,各报名点可按实际情况选择在2021年1月7-22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花都、番禺、增城、从化、南沙、黄埔6个区卫健局报名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考生报名时间、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2.广州市直单位未设立报名点。请在2021年1月7-19日期间将本单位报考材料报送到考点办公室(荔湾区西华路534号104室)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3.委属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南方人才人事代理部报名点,可按实际情况选择在2021年1月7-19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4.广州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增城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广东黄埔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均单独设立报名点,负责本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确认工作。
6.无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不在广州市的考生,请回人事档案所在地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各报名点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报名点工作计划。请考生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将视为无效报名。
(二)考点办公室报考咨询电话:88900217。
五、现场确认须知
(一)现场确认时所需携带材料:
考生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给考生,留下复印件。
1.网上录入信息后打印的《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各栏目所填内容须与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2.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一致(考生身份证有效期要求到2021年4月26日之后,有效期在此日期之前的,考生均须签订保证书(保证书模板参见附件3);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
4.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非应届毕业考生,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5.根据《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488号)要求,凡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士临床实习证明(模板见附件4)。
6.报名所须提供的其它材料:
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学信网学历查询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持国外院校所获学历学位的考生,需同时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材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在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后,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并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将确认单附在考生报考材料后面一起装订。
(三)网上缴费。
202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经考点、考区资格审核后,须在2021年2月27日-3月12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卫函〔2019〕826号)执行:每人每科66元。
六、报名点材料上报至考点的时间
委属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南方人才人事代理部报名点,材料上报至考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其余报名点材料上报至考点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所有报考材料应一次性提交,材料不完整的考生将被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请各报名点在所有考生申报表的左上角,盖上本报名点代码和名称的印章,便于查找分类。另将所有考生报考信息导出EXCEL表格(见附件5),并打印盖章后与材料一同上报,报考材料按此表格顺序排列(各学校报名点除外)。
七、考生现场确认并经考区审核通过后的事项
(一)自2021年4月7-26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三)自2019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现电子化,不再下发纸质证明。考试成绩合格者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四)资格证由各报名点负责分发,请考生届时与所在报名点联系领取。
八、疫情防控
各单位和报名点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考试有关工作的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试组织报名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九、其他事项
1.因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未留联系电话,请报名点在确认时注意采集考生的联系电话,并提请考生配合,以免耽误报考。
2.有关本次考试的工作动态,请考生密切关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考试评审”专题下的最新公告。
3.考试报名咨询电话:88900217,12320;对报名点工作有意见或建议的,可拨打考点监督电话:81084245。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模板(学校报名点适用);
2.2021届毕业生名册模板(学校报名点适用);
3.身份证复印件、保证书页;
4.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模板(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的非应届考生适用);
5.报名点考生信息一览表模板(报名点适用)。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州考点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