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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护理站试点单位名单的公示(增补)

时间:2020-01-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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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增补护理站试点单位的通知》(穗卫家庭〔2020〕1号)和《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在社区建设护理站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卫家庭〔2018〕4号)精神,经各区推荐、资料审核、现场查验、集体评估等程序,拟确定荔湾区看护桥中护理站为广州市护理站试点单位,现于1月20日至1月29日(共10天)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单位或个人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来信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或广州市民政局反映,并写清或讲明异议事由,署(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查证核实。未实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反映异议途径:

  受理单位: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处。(联系电话:8322062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四马路12号,  邮政编码:510080,电子邮箱: jtfzc@gzmed.gov.cn)

  2、广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联系电话:83178750,地址:广州市西湖路99号,邮政编码:510032,电子邮箱:gzszg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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