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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5-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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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卫函〔2015〕258号

 

各区(县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卫生)局,广州医科大学及其第一、第二、第三附属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

抓紧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穗府〔201228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及配套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4108号)和《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卫201345号)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我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全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任务与要求

2015年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及配套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加快推进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工作方案》第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项目和学员项目的第二年。在综合考虑全市全科医生队伍状况、2014年各地完成培训任务情况和全科医师培养的中长期任务目标以及征求各区(县级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2015年我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任务和要求如下:

(一)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项目培养任务为40名,根据2014年各地完成骨干项目培训任务和2015年目标要求等情况分配到各区(县级市)(具体见附件)。请各区(县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卫生)局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区(县级市)医院目前在编在岗临床执业医师中选拔35岁左右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骨干,由我委统一安排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孙逸仙纪念医院、第三医院进行脱产三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考虑到工学矛盾,各区(县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应按照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四分之一的数量选拔推荐学员,争取2016年底前基本为每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1名全科医生骨干。

(二)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项目培养任务为160名,根据2014年各地完成学员项目培训任务和2015年目标要求等情况分配到各区(县级市)(见附件)。各区(县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卫生)局应根据辖区全科医生编制与岗位数,培养任务为基层机构公开招聘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作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由我委统一安排到广州医科大学第一、第二、第三附属医院以及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等承担我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任务的三级综合医院进行脱产三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请各区(县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卫生)局按照每年为辖区每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培养一名学员的要求,按时将学员招聘到位,实现到201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师中参加或已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者不少于15%

(三)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纳入医改绩效考评。将上述全科医生培养任务纳入2015年区(县级市)医改工作年度绩效考评方案,考评结果和年度医改绩效成绩挂钩。对不能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

二、各区(县级市)要认真做好培训项目各项工作

(一)更新和完善辖区全科医生基本情况数据:请各区(县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卫生)局及时更新和完善辖区全科医生基本信息数据,掌握以街(镇)为单位的全科医生岗位数、在岗数、缺岗数等情况,为评估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情况做好基础材料。

(二)落实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保障措施:各区(县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卫生)局要按照《市医改办关于加快推进2014年我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穗医体改办〔20149要求,积极协调辖区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督促社会力量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全科医生培训、统筹推进全科医生骨干培训和妥善解决学员培训期间的待遇等各项保障工作要求,确保规范化培训顺利实施。请有关区(县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卫生)局按照规定的分担比例将2014年培训人员的培训费按时划拨相关培训单位。

(三)选拔和招聘培训对象:各区(县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卫生)局应根据确定的培养任务2015年7月底前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项目学员的选拔推荐和学员项目学员的招聘工作;8月份完成培训前教育、签订培养协议、填报培训志愿等各项工作,确保8月底前统一安排学员进入培训基地实施规范化培训。

三、培训单位要做好培训能力准备和培训质量管理工作

(一)各培训单位应按要求做好培训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培训师资、导师、教学设备等。同时应健全和完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有关管理制度,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与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相结合,实行导师制和学分制管理,并做好本机构全科医生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管理和质控工作。还应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1413)落实培训学员医师执业注册变更和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二)广州医科大学应抓紧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信息系统开发,2015年起利用信息系统对培训过程实施信息化管理。同时广州医科大学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应根据专家指导组制定的培训细则以及培训质量管理和评价方案具体落实我市全科医生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质量管理与评价工作。

 

附件:2015年各区(县级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任务表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2

 

(联系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处夏海晖,电话81084242

 

258号文附件: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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