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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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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卫函〔2018〕2849号

广州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局、各市属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65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建立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和目录,加强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

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辅助用药以通用名并按照年度使用金额(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由多到少排序,形成辅助用药汇总表,每个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品种原则上不少于20个。

三、各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辖区所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辅助用药汇总表(附表)的收集汇总,加具公章后上报我委药政处,市属各医疗机构将填报的医疗机构辅助用药汇总表(附表)加具公章后直接报我委药政处。上报时间为12月25日下班前,同时将医疗机构辅助用药汇总表(附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j@gzmed.gov.cn。联系人:黄韶锦,联系电话:81080960。


广州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12月21日


省卫健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表:医疗机构辅助用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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