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度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的公告

时间:2018-01-29 来源: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分享到:

各报名点、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36号)的精神,为做好广州考点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本考点的具体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形式与报考资格

考试时间: 2018414。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共设置98个报考专业(见附件),各专业考试时间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资格:符合申报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历条件的人员,可参加2018年度实践能力考试。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因工作变动转换了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才能按现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申报评审同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现岗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后,申报比转换系列前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现岗位技术工作时间至少满2年。资历可按变动专业技术工作前后实际从事相应档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

二、报名工作程序和计划安排

(一)考生网上预报名

工作期限:201812927日。

申报人可登陆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然后按有关要求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相应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以下材料除第1项《考试报名表》是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作为书面材料提交外,其余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请务必保证上传的材料清晰可见、真实有效;同时所有报考材料须提交复印件(经单位验印,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至考点:

1.《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要求考生本人签名,加具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及公章。

2.身份证。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在外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交考试申报表、报名表或登记表等佐证材料。

4.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主任或副主任医师资格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申报主任或副主任护师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

5.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个人自主来粤创业择业的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要求进行确认,如在2018年度考试报名前尚未完成相关确认工作,须提交保证书。

6.个人拟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并提出申请;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出的,须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三)现场确认工作时限、工作程序及报名点的设置

1.现场确认工作时限:网上开放确认功能的时间为130 29(逢周六、日休息)。各报名点可以根据本身实际工作情况,对确认时间作适当调整,制订本报名点工作计划。请考生留意所在报名点的公告,及时完成现场确认工作,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无效。

2.报名点的设置及受理范围

1)下述单位单独设立报名点,受理本单位考生的报名确认:广州市卫计委直属各单位、广州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市民政局系统、省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第二中医院、省口腔医院、省疾控中心、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

2)各区卫计局报名点:受理本局直属单位和辖区内社会医疗机构考生的集体报名。

3)不单独设立报名点的其余省直、市直有关单位,请于259日,由单位人事干部带齐本单位所有报考材料,直接到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荔湾区西华路534102室,联系电话:81084245),集体办理本单位报名手续,逾期不候。如委托考生代表前来办理集体确认手续的,请开具单位介绍信,注明本单位的总报考人数。恕不受理考生个人前来办理本人报名确认手续。

3.报名点确认工作的程序

工作人员在接到报考材料后,应即时审核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完毕后将原件退回给单位或个人,留下复印件(须盖审核章);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符合报考资格者予以审核通过,资格不符者不予受理。然后收取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收取100元。到我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的单位可以直接刷银联卡缴费。

(四)报名点复审、上报数据及报考材料时间

1.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应再次对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立即通知考生并退回有关材料,其网上报名数据应予拒绝或删除。各报名点务必在 2924时之前提交报考数据,否则因不及时提交数据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2.报名点上报至考点的材料包括:⑴报名系统上审核合格的报考数据已全部提交;⑵报考考生花名册;⑶考生报名材料(排列顺序须与花名册一致);⑷审核结果报告。其中⑴至⑶项中考生人数、姓名须一致,与考点交接时以网上数据为准。

3.各报名点上报合格材料的日期: 2018214 。所有报考材料应一次性提交,材料不完整的不予补交。

三、考生现场确认之后的工作

考生可于 2018410 414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特此公告。

 

 

广州卫生技术资格考试中心(广州考点办公室)

2018 129

附件

 

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序号

报 考 专 业

序号

报 考 专 业

1

普通内科(临床)

50

针灸科(中医)

2

心血管内科(临床)

51

推拿科(中医)

3

呼吸内科(临床)

52

中医眼科(中医)

4

神经内科(临床)

53

中医耳鼻喉科(中医)

5

消化内科(临床)

54

全科医学(中医)

6

血液病(临床)

55

中西医结合内科(中医)

7

肾内科(临床)

56

中西医结合外科(中医)

8

内分泌(临床)

57

中西医结合妇科(中医)

9

风湿病(临床)

58

中西医结合儿科(中医)

10

传染病(临床)

59

护理学(护理)

11

急诊医学(临床)

60

内科护理(护理)

12

康复医学(临床)

61

外科护理(护理)

13

老年医学(临床)

62

妇产科护理(护理)

14

重症医学(临床)

63

中医护理(护理)

15

职业病(临床)

64

儿科护理(护理)

16

结核病(临床)

65

放射肿瘤治疗学(临床)

17

皮肤与性病(临床)

66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8

精神病(临床)

67

放射医学(临床)

19

肿瘤内科 (临床)

68

放射医学技术

20

全科医学(临床)

69

超声医学(临床)

21

普通外科(临床)

70

超声医学技术

22

神经外科(临床)

71

临床营养

23

胸心外科(临床)

72

核医学(临床)

24

泌尿外科(临床)

73

核医学技术

25

骨外科(临床)

74

病理学(临床)

26

烧伤外科(临床)

75

病理学技术

27

整形外科(临床)

76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8

肿瘤外科(临床)

77

微生物检验技术

29

麻醉学(临床)

78

理化检验技术

30

妇产科(临床)

79

心电图技术

31

计划生育(临床)

80

脑电图技术

32

妇女保健(临床、公卫)

81

病案信息技术

33

小儿内科(临床)

82

输血技术

34

小儿外科(临床)

83

医院药学

35

儿童保健(临床、公卫)

84

临床药学

36

口腔医学(口腔)

85

中药学

37

口腔内科(口腔)

86

环境卫生(公卫)

38

口腔颌面外科(口腔)

87

营养与食品卫生(公卫)

39

口腔修复(口腔)

88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公卫)

40

口腔正畸(口腔)

89

放射卫生(公卫)

41

眼科(临床)

90

卫生毒理(公卫)

42

耳鼻喉(头颈外科)(临床)

91

传染性疾病控制(公卫)

43

中医内科(中医)

92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公卫)

44

中医妇科(中医)

93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45

中医儿科(中医)

94

寄生虫病控制(公卫)

46

中医外科(中医)

95

职业卫生(公卫)

47

中医骨伤科(中医)

96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公卫)

48

中医皮肤科(中医)

97

地方病控制(公卫)

49

中医肛肠科(中医)

98

疼痛学(临床)

注:拟申报评审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的,可报考序号为55584753的合适专业。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36号)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