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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2024-12-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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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简介,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4年毕业生、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

  “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9.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一般为: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以招聘单位岗位需求表为准。

  2.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3.招聘单位有其他规定的,以该单位岗位需求表为准。

  4.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四)注意事项

  1.招聘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考报名系统wjwgl.zhaopin.com进行在线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5日上午9时至2024年12月31日下午17时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上传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5日,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考试确认

  考试需在笔试前再次进行网上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网站的提示再次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考试资格。考试确认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并保持电话、短信等通讯方式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并保持电话、短信等通讯方式畅通。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高于70分(含)方可录用。

  考试内容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或“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

  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免笔试人员不计入面试比例。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及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jw.gz.gov.cn/)公布,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

  (二)资格复查

  1.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查。

  2.资格复查人选为: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查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出现进入资格复查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查。

  3.在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佐证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4.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需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3.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结构化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总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合格者(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确定,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应届生应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招聘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 020-87302871、83220511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单位简介.zip

  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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