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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广州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发放情况

时间:2020-03-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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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严格按照国家、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有效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的发放(双方均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三级以上残疾没有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本市户籍夫妻,可依申请纳入广州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范围)。

  2019年,全市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的对象共9908人,较上年增加796人,共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约1.12亿元,较上年财政投入增长4.7%。各区发放明细详见下表。


2019年广州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各区发放表

                         单位:人,万元

区属

特别扶助对象人数

应发金额

越秀区

2598

2924.79

海珠区

2512

2766.16

荔湾区

2085

2314.48

天河区

794

904.64

白云区

581

669.83

黄埔区

309

350.10

花都区

203

221.38

番禺区

385

399.91

南沙区

178

162.61

增城区

149

314.29

从化区

114

161.93

合计

9908

111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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