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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借防疫之名妖魔化广州

时间:2020-04-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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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怎么了?日前,关于广州的一部分传言甚嚣尘上。据媒体报道,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过去14日到过广州市白云区和越秀区的旅客,在国内部分城市的机场、车站甚至社区已被当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点防控对象。“只有广州人不知道广州被当成了‘疫区’”,类似的调侃让人听着心塞。

  毋庸讳言,4月7日以来,广州一度连续多日均报告新增确诊,截至4月19日24时,在广东省通报新增的18例无症状感染者中,广州仍报告15例(其中2例境外输入,13例为境外输入关联)。4月19日,广州中心城区57家出租车企业以及其他各区的出租车企业陆续组织出租车司机接受全员免费核酸检测和排查。一些因个别确诊、疑似和无症状病例而主动展开排查、检测和全面消毒的区域(建设六马路、棠下村、丽江花园等),一度成为热搜关键词,被外界广泛关注。

  广州4月抽检出租车近2万车次

  首先必须明确,无论是一些备受关注的区域还是整个广州,对部分市民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者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排查,是积极、审慎进行疫情防控的表现。事实上,2月下旬开始,广州就坚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境外输入疫情扩散蔓延;2月27日起,广州对重点国家入境人员进行严格检疫;3月27日起,从广州地区口岸入境人员,目的地为广州市及广东省外的,全覆盖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实行对入境人员全员闭环管理。广州这座拥有千万量级人口的超大型城市,谨慎但不过度的防疫措施,是对整个城市公共卫生安全负责任的体现。外界据此进行某些不负责任的猜测,甚至个别地方因此采取某些带有歧视色彩的措施,都不仅有欠理性,而且属于过度防控、严重违法,更糟糕的是两者形成恶性循环,给广州人造成极大困扰和伤害。

  有必要重申,在此番新冠肺炎疫情,广州从未被以合乎法律程序的方式认定为“疫区”。《传染病防治法》第43条明确规定,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而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只有在法定程序内、经法定授权被确定为“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可以采取一些法定的紧急措施,并对出入疫区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而根据国家卫健委对疫情风险等级的评估,广州越秀、白云两区目前处于中风险地区,部分地方在机场、车站(甚至社区)公然设置告示牌、采取措施,对相关区域来访人员进行区别对待的做法值得商榷。一些地方亦明知其无权进行跨区域的“疫区”认定,而以“礼遇通道”等模糊称谓的方式进行实质性地区别对待,强加给涉事公民一些不必要的检测、隔离成本,同样属于越权执法,必须严格遵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予以纠正。

  事实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现代社会的文明演进,靠的是对科学的笃信、对善良的坚持,而成熟的社会治理,在任何情况下终究都需要理性与平和。即便在疫情防控的危急局势中,也只有公开透明的社会机制,谨慎克制的依法防控,才能让更多的防疫信息及时、全面地得到传播,才会尽可能地减少猜忌,减少不必要的社会损耗。诚如有广州市民跟帖所言,“动静越大越心安”,因为相对发达的本地媒体充分传播,广州各种疫情信息似乎铺天盖地,但越多克制、果断的防疫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身处其中的市民才会越多信赖、冷静与平和。

  武汉战疫的攻坚期,南都社论不止一次疾呼“隔离病毒,不隔离同胞”,呼吁全民警惕和避免对鄂籍人员、车辆的排斥和敌视。也就在那段时间,因为给滞留鄂籍游客提供必要帮助而几度冲上热搜的湛江徐闻,被冠之以“温厚的广东人”的名号。难道“恐鄂”未远,“恐粤”即至?

  “疫情防控越是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地方公共防疫政策的制度与执行,需要谨守权力边界,秉持法治原则与人道精神,在执行中及时进行纠偏和反思,不能用过度、过激的防疫手段,一味迎合部分不理智的恐惧心理。新冠疫情是全人类的劫难,对未知的恐惧可能会助长应对的失措,但理智的现代社会不应当也没有理由一直被蒙昧所主宰。对残酷疫情的恐惧,尤其需要更多“温厚的中国人”靠善意、包容和理性来驱散。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何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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