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狂犬病现状及防控措施
近年来,各地“犬伤人”事件不断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身心健康等带来很大的困扰。最近,杭州等城市出台了所谓史上最严的防犬伤人举措。请问:目前我市狂犬病状况及防控措施如何?
一、我市狂犬病流行情况
狂犬病是狂犬病毒所致的人兽共患急性传染病,多见于犬、狼、猫等肉食动物,我国的狂犬病主要由犬传播,患者多因被病犬咬伤而感染。人患狂犬病后因无有效的治疗手段,病死率几近100%,患者一般于发病后6日内死于呼吸或循环衰竭,而暴露后处置是预防狂犬病的唯一有效手段。
广州市自二十世纪50年代以来,狂犬病几乎每年都有发生,特别是80年代,年均发病几十例;进入90年代,狂犬病的发病率明显降低。但2000年以后,随着养犬数量的增加,狂犬病疫情呈上升趋势,2007年达到最高峰14例。近十年来维持在低水平,自2014年起无被本地犬只所伤而致发病的报告。但犬伤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仅2017年全市统计暴露例数166324人,比2016年增加了25.79%(2016年132218人)。其中被犬咬伤105555人,日均约289人被狗咬伤。
二、广州市犬伤门诊设置情况
为科学、有效对被动物咬伤抓伤者进行狂犬病预防处置,广州市目前开设有120多间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门诊,其中80多间开通24小时服务,极大地方便就诊者及时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该疫苗属于二类疫苗,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我市二类疫苗均由省疾控中心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招标后,各区疾控中心通过该平台进行采购,再由企业或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配送到各犬伤门诊。
三、建议举措
如何减轻犬伤人事情带来的危害已成为广大群众关心的重点。预防狂犬病以及犬伤人事情的关键是对犬的“管、免、灭”。
一是加强犬类登记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规定,要求所有宠物犬只饲养者,主动到防疫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时,强制普及犬只防疫、饲养等规定与要求。没有证件登记的犬只,由相关部门实施收容处理。
二是强制免疫犬类。与昂贵的人用狂犬疫苗相比,狗用狂犬疫苗非常便宜。通常1支人用疫苗成本就能生产20支兽用疫苗。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大力推广廉价兽用狂犬疫苗,通过消灭大量存在于犬类种族体内的狂犬病毒,已宣布彻底消除了狂犬病。我国普遍存在“狗伤人、人打针”的现象。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犬类免疫管理,提高犬只免疫覆盖率。同时,犬主人应自觉主动地前往有资质的兽医门诊为狗接种兽用狂犬病疫苗,每半年或1年接种1次,降低犬类狂犬病的发生率。
三是及时扑杀病犬和疫区内无免疫的犬只。发生狂犬病疫情后,要及时扑杀病犬和疫区内无免疫的犬只,相关区域内家犬可紧急接种兽用狂犬疫苗。同时加强自我保护,教育家人,尤其是儿童不要激惹和嬉逗犬只,避免被咬伤。
若不幸被犬咬伤或抓伤,首先要尽快对伤口进行处理(此步骤非常重要),尽量用肥皂水或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然后到医院的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门诊,接种狂犬疫苗或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广州市各个预防处置门诊依照原卫生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备有冲洗伤口设备、急救设施、信息登记系统等。
所有持续、频繁暴露于狂犬病病毒危险环境下的个体均推荐进行暴露前预防性狂犬病疫苗接种,如接触狂犬病病毒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可能涉及狂犬病病人管理的医护人员、狂犬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兽医、动物驯养师以及经常接触动物的农学院学生等。此外,建议到高危地区旅游的游客、居住在狂犬病流行地区的儿童或到狂犬病高发地区旅游的儿童进行暴露前免疫。
总之,减少犬伤人事件是预防狂犬病最有效的措施,需要宠物饲养者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宠物饲养者要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文明养犬;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门应加强犬只饲养的管理力度,对违反管理规定的饲养人要依法查处;农业部门应提高犬类疫苗的接种率;卫生部门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病意识,熟知伤后处置,被犬伤后能够及时处理伤口并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