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71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4〕226号
中国民主促进会广州市委员会:
贵单位在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关于推动陪诊服务规范有序发展解决老年人就医难的提案》(第1071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我委经综合以上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有的陪诊相关服务情况
(一)医务社工、志愿者服务。为了能够解决老年人等特殊患者到院就医困难的问题,医疗机构通过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组建志愿服务队等方式,及时为患者提供帮助。部分医疗机构设立医务社工部门,由医务社工为患者提供指引、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健康宣教、疏导患者情绪等帮助。在患者集中排队、等待区域,老年人、孕妇、儿童等患者较多的诊区,安排志愿服务者上岗,提供导诊、咨询、报告打印、检查检验预约、投诉建议受理、便民设备租借等服务,帮助患者完成就医。目前广州市有97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已建立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为部分老年患者提供陪同就诊服务。
(二)护工服务。住院老年患者的陪诊需求解决多数依赖于住院护工服务。目前我市大部分公立医院住院护工运营机制是医院通过政府招标平台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陪护公司,护工由第三方外包陪护公司提供;病人自愿聘请第三方机构护工并与第三方陪护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住院护工受医院与外包陪护公司的双重管理,医院设置专职干事负责全院护工的服务质量监管,病区护士长对病区内护工进行“属地管理”,严格监督护工工作,检查陪护病人的服务质量。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民政局公布的《广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1年版)》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证的24项基本养老服务,其中“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内容包含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陪伴就医”服务,具体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负责提供。目前全市178个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均与基层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养服务合作关系,在做好现有医康养服务工作的基础上,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慢病管理、上门巡诊、就医陪诊等服务。
(四)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师、康复治疗师等人员组成的全科服务团队,主要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辖区内常住居民,可提供个性化的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服务。医保基金购买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包含项目已扩增至近200项,包括协助预约专家号源、开具慢性病长处方、转诊上级医院、提供家庭病床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组建188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重点人群签约率89.82%,接受过签约服务的居民满意度超过90%。
二、陪诊相关职业发展情况
(一)陪诊相关职业及其技能培训情况。“陪诊师”作为一种新兴职业,尚未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目前与陪诊服务相关的职业为“养老护理员”,其在四级相关知识、技能考核要求中涉及“陪同老年人就医的基本内容和流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训工作,2023年全市全年共开展养老服务相关工种职业技能培训10229人次。同时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养老服务相关技能培训,开设养老护理等技能培训课程,现全市共有40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护理员相关工种项目。
(二)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我市积极发动和指导养老服务类企业、院校和有关机构参加申报备案并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目前全市备案18家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其中有15家已面向养老服务类技能人才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累计提供相关工种等级认定服务10317人次,获得相关证书7184人。
(三)陪诊服务机构市场准入和监管。我市支持陪诊服务企业的探索与发展,在开办企业方面给予多项便利化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陪诊服务机构的市场行为接受入驻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入驻平台要严格把关机构的服务质量,及时介入处理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机构、平台的经营行为、广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管,及时处置违规行为。
(四)关于收费标准和商业保险。鉴于陪诊服务属于新兴业态,目前陪诊服务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项目,由市场自主定价,相关收费标准以市场机制为主。“穗岁康”等普惠型商业补充健康保险,属于参保人的身体出现疾病时,为其治疗疾病提供保障的人身保险,而陪诊服务目前尚未统一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也不属于治疗疾病相关的药品费、检验检查费等医疗类项目,因此陪诊服务暂未能纳入“穗岁康”保障范围。
三、我市提高老年人就医便利的其他举措
(一)加强老年友善性医院建设。市卫生健康委积极组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评审,评审标准包含“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等四大方面。截至目前,全市老年医学科建设比例从2023年的64%提升到67%,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率从2023年的88.62%提升到100%,全市226家公立医疗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医院内支持全流程电子健康码“一码通”就诊,实现挂号、候诊、缴费、取药等环节全流程对接,减少老年人走动,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保留现金支付方式,除线上预约挂号外,老年人还可通过电话、自助机、窗口、诊间预约、现场挂号等多种渠道挂号。就诊大厅设立导诊服务,安排专人提供指引,帮助患者解决就医过程中的疑问、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疏导患者情绪等。
(三)推动适老化改造。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广州市医疗机构微信应用程序适老化建设指引》,进一步标准化老年患者线上就医操作交互方式,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微信端、公众号、小程序就医平台的适老化建设。互联网医院提供老年版互联网诊疗页面,设置智能语音和助老服务模块。医院内做好就诊环境的适老化、便利化改造,住院病房配置扶手、防滑地面、紧急呼叫系统等,就诊大厅鼓励配备轮椅、平车、老花镜、雨伞等必要的便民设备设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贵单位所提出的“明确陪诊行业标准、完善市场准入、健全保障机制“等建议,对我市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陪诊服务规范发展、提高老年人就医获得感有极大指导意义。我委将协同多部门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规范陪诊行业发展,探索更加专业、安全的陪诊服务模式,持续深入改善老年人医疗服务质量。
一是拓宽医院陪诊服务模式。探索医疗机构开展陪诊服务,借鉴医院护工运营机制,医疗机构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建立合法合规的合作模式,提供付费陪诊服务预约渠道。同时可考虑与医院的医务社工服务体系相结合,吸纳具有医疗专业背景的人员参与陪诊服务。二是加强陪诊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持续推动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做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养老服务相关培训管理工作,鼓励养老服务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推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全面提升。结合人员发展规模,适时向国家申请将“陪诊师”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三是明确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据悉上海市近期已发布《陪诊服务规范》与《陪诊师从业技能要求》两项团体标准,我市可借鉴上海市相关经验,联合高校、行业协会和医疗机构等单位,建立健全陪诊服务从业标准,明确陪诊中的责任边界和职业道德等问题,让陪诊行业有规可依。四是完善保障机制。根据相关服务规范,完善陪诊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要求、管理保障、服务评价及改进机制,市民政局将持续对接国家、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衔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完善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最后,衷心感谢贵单位对广州市卫生事业和老年人就医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之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