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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十四届政协三次会议第401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09-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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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卫复案〔2024〕210号

陈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数字医疗建设,创建区域互联网医疗中心,提升医疗效率优化慢病管理的的提案》(第4015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综合相关会办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2018年, 国家出台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对互联网诊疗规范管理,互联网医院运行模式,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予以了明确。我市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持各实体医院以及第三方机构根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依法设置互联网医院,对接广东省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按规范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根据广东省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统计数据,目前全市共335家医疗机构完成互联网医院对接,注册医生5.8万余人,2024年上半年全市互联网医院诊疗量达61万余人次。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出台产业政策支持事项。

  2023 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我委联合制定关于支持互联网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了包括加快建设互联网医院、推动广州地区互联网医院导引平台的使用等支持互联网医院发展具体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开办互联网医院,简化申办流程,协助引导流量,提升医疗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的积极性,为民众使用互联网医院提供便利。2023 年1月,市医保局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的通知》,推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医保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快推进未完成信息系统改造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系统改造并签订医保协议,62 家广州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可提供医保互联网医疗服务。

  (二)关于制定互联网医院地区性标准事项。

  我委高度重视互联网医院质量管理,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和质量中心建立互联网医院相关制度标准,促进互联网医疗服务规范发展。2022年,我委依托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成立广州地区互联网医院质控中心,先后起草制订《互联网诊疗管理工作手册》《互联网医院质控管理指标体系》,组织撰写《互联网医院系统建设规范》《电子病历格式与书写》等团体规范,并向广东省医院协会提交《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申请,为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提出标准规范。

  (三)关于健全多方协调联动机制事项。

  鼓励各区整合政府部门、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以及相关企业等建立联动机制,探索区域慢性病管理新模式。荔湾区建立以区疾控为枢纽、区综合医院为支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网底的“防-治-管”一体的三级慢性病防控体系,区疾控中心,以荔湾中心医院为主导的慢病管理联盟,以及19个覆盖全区的社区慢病工作室,构建了“医防融合、协调管理、多方参与”的基层慢病管理模式。海珠区成立慢性病健康管理“双中心”, 一是由区疾控中心与区中医医院组建成立海珠区慢性病健康管理联合指导中心,二是沙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大湾区医疗集团联合建设的广州首家社区“慢病管理中心”,引入香港大湾区医疗集团慢病管理模式,为居民提供从个性化体检项目到报告解读,从慢病治疗方案到随访指导,从慢病健康宣教到患者社群分享在内的全流程慢病管理服务。

  (四)关于拓展“互联网+医疗”范围事项。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市力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工作,强化医保等政策配套,满足患者便捷就医需求。一是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鼓励广州地区医疗机构按照《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规定,设置互联网医院,全市设置“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三甲医院达100%。二是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应用。以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支撑,打造以“广州健康通”为线上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品牌的互联网+便民服务,整合广佛两地挂号资源,接入医疗机构近三百家,累计注册用户超过千万,为居民提供预约挂号缴费、个人健康档案查询、检验检查报告查询、线上问诊等30多项便民服务。三是持续扩大互联网医保服务范围。2022 年 12 月,修订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将医保互联网复诊范围扩大至全部门诊特定病种,参保患者通过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发生的网上就诊诊查费、药品费,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四是试点开展医保移动支付个账线上购药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医保移动支付个账线上购药实施工作,通过定点药店自建的微信小程序、公众号或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跳转,实现医保个账的线上购药,已有 7 家定点药店完成医保个账线上购药全流程信息系统联调。

  (五)关于建立公共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事项。

  根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规定,实体医院可自行或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平台,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我市建立了“广州地区互联网医院引导平台”,在穗好办等APP、微信公众号建立接口,已接入 138 家互联网医院,提高市民对互联网医院的知晓度。我市部分区也按照《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等规定,探索统筹建立辖区互联网医院平台,越秀、白云等区卫生健康部门已着手开发建设区内统一的互联网医院系统平台,用于支撑区属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院在线复诊、在线咨询、一键续方、网约护理等线上诊疗服务。

  (六)关于完善互联网医院管理和加强人才培养事项。

  一是规范做好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我委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设置增加“互联网诊疗”及互联网医院第二名称事项受理入口,公布申办材料要求,通过电子证照、部门数据共享等方式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加快医疗机构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审批。二是严格落实互联网医院监管措施。督促各互联网医院规范接入广东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加强对互联网医院的人员资质、处方管理、诊疗服务行为等上报信息的管理,加大社会监督、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和执法监督,提高互联网医院服务管理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三是完善机制推进医疗服务智能化和便民化。通过每年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等级评审复审,完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评价,科学设定“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等相关指标,促进医疗机构实现预约诊疗制度化、费用结算流程便民化、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切实提升慢病患者便捷就医体验感。四是加强互联网医疗领域人才培养。支持医疗机构引培并举,加强互联网医疗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经各有关医疗机构推荐,我委组建了广州地区互联网医院质控管理专家委员会,广州地区医疗机构医务管理、信息技术、药学管理、医疗质控等方面专家84人成为专家委员会成员,初步建立了广州地区互联网医疗领域高层次人才库。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势,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诊疗服务,实现“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加快“互联网+慢病管理”融合,方便辖区内群众健康就医需求。一是落实《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指导医疗机构针对患者的实际就医需求,推动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为患者提供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全流程、个性化、智能化服务。二是鼓励各区结合实际,整合辖区医疗资源,促进互联网医院数量增长和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区域互联网医疗中心,将互联网医疗延伸至慢病管理等领域,鼓励。三是进一步加快线上购药医保支付工作进展,推进更多符合条件的定点药店实现医保个账的线上购药。四是健全各项互联网诊疗规章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强辖内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确保互联网诊疗服务依法规范。

  感谢您对我市互联网医疗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达。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9月19日

  (联系人:蒙嘉平,联系电话:8107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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