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4113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4〕176号
常广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安宁疗护服务体系的提案》(第4113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处室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并积极与您进行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老年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广州市安宁疗护服务工作,2022年9月我委正式启动安宁疗护服务试点工作,印发《广州市安宁疗护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2023年4月成功申报国家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一年多以来,我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一是工作机制逐步健全。2023 年 12月,市卫健、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市场监管、医保、团市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 16 项具体措施。依托市第一医院成立市安宁疗护服务质量控制中心,组建专家队伍。2024年3月,出台安宁疗护工作指引,规范服务流程。二是服务体系逐步建立。截至2024年7月,安宁疗护服务机构已增至67家,安宁疗护床位已达953张,安宁疗护从业人员增长1倍,服务人数大幅提升。安宁疗护试点机构从11家增至 24家,以辖区二级医疗机构为支撑,逐步建成以医养结合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安宁疗护服务体系。三是配套政策逐步完善。委托广州医科大学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构建系列调查研究,制定广州市各类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加大补贴力度, 2024 年市财政投入 200余万元支持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医保和卫健部门联合推动建立安宁疗护支付制度。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培养安宁疗护人才,建立专业化队伍的建议。
我委高度重视安宁疗护人才培养,定期开展安宁疗护专业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提高安宁疗护服务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分别于2023年11月、2024年4月开展两期安宁疗护服务技能线下培训及一期线上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医学人文知识、安宁疗护服务流程管理、预生存期评估、身心疗愈方法、疼痛管理原则等,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下一步,我委将建立市安宁疗护教育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安宁疗护专业培训,着重提高医护人员在症状控制、心理支持、预后判断、法律知识、医学伦理、家属沟通等方面的能力。发挥现有相关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对参与安宁疗护服务的社工、志愿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社工、志愿者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完善安宁疗护服务团队,组建医学、护理、心理、营养、社会工作等多学科专业人才队伍,提升我市安宁疗护服务整体水平。
(二)关于完善医保支持和资金投入,建立安宁疗护保障机制的建议。
我委会同医保局积极推进建设安宁疗护价格体系,完善支付制度。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广州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且已有收费项目的,按现有项目收费,进一步完善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制度。2024年3月,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医保局对全市各类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机构进行调研,了解安宁疗护支付费用现状,为完善支付政策提供理论支撑。二是合理设置符合老年病种特点的费用结算方式标准。深化“基于大数据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收治老年人占比情况给予定点医疗机构系数加成,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收治老年住院患者;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按项目付费,对脑血管意外康复期、恶性肿瘤晚期、精神疾病等需要长期保守治疗且费用稳定的病例按床日付费,满足老年患者医疗费用结算需求,支持安宁疗护参保患者的医疗保障需求,维持较高生命尊严和生活质量。三是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降低安宁疗护护理成本。安宁疗护以护理服务为主,治疗为辅,护理对象大多为失能人员。广州市从2017年起先行先试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重点解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及设备使用服务保障需求,有效减轻失能群体及其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维护了众多失能老年群体“最后一公里”的生命质量和尊严。从试点开始至2023年12月,我市累计享受长护险待遇人数约13.6万人,长护险基金累计支出43.3亿元。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服务机构、设备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提高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覆盖,促进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提质增效。四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安宁疗护服务机构补贴力度。根据2022年印发的《广州市安宁疗护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对全市11个区各补助资金10万元。针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任务,新增对基层试点机构补助用于开展居家安宁疗护,以及对有新增安宁疗护床位任务的9个区予以建床补贴。加大试点保障力度,2024年共投入财政补助经费200余万元,充分调动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积极性。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制定符合实际的安宁疗护床日付费结算费用标准,进一步完善我市医保支付政策。
(三)关于提高安宁疗护服务质量,构建完善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的建议。
在前期安宁疗护试点基础上,我委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积极稳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范围。2024年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动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试点申报,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设置独立安宁疗护病区;指导没有收治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居家安宁疗护服务。着力构建在市级安宁疗护中心(市级安宁疗护质控中心)指导下,以辖区二级医疗机构为支撑,医养结合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机构安宁疗护、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安宁疗护服务体系。为提高安宁疗护服务质量,我委于2024年1月、7月先后组织安宁疗护专家对遴选的2批试点单位进行现场调研督导,及时发现试点机构安宁疗护服务存在问题,督促整改。2024年3月,委托广州医科大学开展广州市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构建系列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全市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工作现状,制定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护理技术规范等,目前各类规范已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建议修订完善中。下一步,将依托市安宁疗护服务质量控制中心组建全市安宁疗护服务联盟,完善联盟工作机制,建立“医院—社区(养老机构)—家庭”的三级联动转诊模式,建立联盟内成员单位之间分级转诊标准,畅通转诊及会诊机制。
感谢您对我市安宁疗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联系人:唐娜,联系电话:37878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