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029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4〕191号
叶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搭建和提升广州市室内空气质量动态监测体系的提案》(第3029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组织研究,并综合市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的会办意见,现将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详尽地分析了当前广州市室内空气污染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存在的挑战,同时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议,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这些建议不仅有助于改善广州市室内空气质量,保障市民健康,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下一步,我委将根据您的建议,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力度,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室内空气质量在线监测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一)推进室内空气质量在线监测体系建设
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区疾控部门根据行政区域的人口密度、商业分布以及既往疫情流行情况在广州市选择七个试点区(海珠区、白云区、越秀区、花都区、荔湾区、番禺区、天河区)开展了重点场所涉疫环境因素监测工作。试点区在辖区内大型餐饮商超娱乐综合体中选取2~3个场所(电影院、KTV、餐饮场所、洗浴中心、月子中心和健身房等)作为区级监测点,购置具备物联网模块的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备对监测场所内的室内空气质量开展监测,监测指标包括CO2、CO、甲醛、TVOC、PM10、PM2.5,同时也对可能影响室内空气质量的通风换气情况开展了监测,并对现场人群活动情况、现场空调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每日调查收集。
通过在线监测设备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将监测数据运用物联网技术实时反馈到网络平台上,结合场所通风换气情况、基本信息、管理信息的调查数据,可以让卫健、疾控部门及场所负责人实时掌握室内空气污染情况并及时预警空气污染事件,同时为制定改善公共场所环境的策略和建议提供依据。
(二)加强计量技术支持,强化监测数据质量管理
广州计量院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计量技术支撑机构,已建立PM2.5、PM10、VOCs、二氧化碳和甲醛等关键污染物的设备计量能力,能够提供全方位的计量支持服务。目前广州计量院与国内领先的环保监测仪器研制企业——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承担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专项《工业园区VOCs精准在线监测预警溯源系统研发与应用示范》项目,获得2022年度广东省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为广州禾信自主研制分布式多通道VOCs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大气VOCs秒级多组份走航监测系统和PM2.5在线源解析质谱监测系统等6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生态环保监测仪器提供了全面的计量技术支持。未来,广州计量院将持续加强与湾区生态环保企业的合作,为大湾区的生态环保事业提供更全面、更高效的技术支持,助力大湾区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溯源,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监测和检测机构使用的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管,督促指导按照检定规程或者校准规范进行周期检定或者校准。对使用不按要求进行周期检定或超出检定有效期的计量器具单位进行监测,对涉及数据弄虚作假的机构列入黑名单,确保监测检测市场的公平公正。
(三)落实各类场所空气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一是市卫生健康委落实广州市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掌握重点公共场所主要健康危害因素,评估健康风险,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提供技术支持。2023年,空气质量方面,全市共抽检29间公共场所(包括6间文化娱乐场所、3间购物场所和20间公共交通等候场所),检测项目为CO2和甲醛,合格率均为100.00%。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面,全市共抽检7间公共场所(包括1间住宿场所、2间游泳场所、4间其他公共场所),检测项目包括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和冷却水中的嗜肺军团菌,所有指标都合格的有5间,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和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
二是市教育局落实校园室内空气质量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抽检工作。对于校园新改扩项目和装修装饰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所有材料检测合格才投入施工;项目完工后,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不达标场室一律整改并复检,完全达标后才予以验收;家具、教具购置到位后,在投入使用前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再次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抽检,确保投入使用场室的安全。自2020年起,每年组织全市教育系统新完工校园工程室内环境抽检,严格控制校园室内空气质量,所有不达标场室立即停用,严格落实整改并复测,不达标一律不准投入使用。该抽检的初检合格率逐年提升,效果显著。此外,市教育局将学校新完工场室的空气质量情况纳入每学期开学督导检查的必检内容,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一是市卫健委持续开展环境健康科普宣传活动,2023年度以“室内空气与健康”为主题,共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5场(进社区8场、进学校3场、进公共场所4场),开展网络宣传活动13场,面向广州市中小学生举办了“广州市‘环境健康杯’征文绘画比赛及室内空气与健康科普活动”,提高了公众对室内空气质量的的关注度和健康防护意识。同时,制作的室内空气质量与健康为主题的宣传科普视频也获得了广东省第四届环境健康宣传系列活动-环境与健康优秀宣教材料视频类二等奖。
二是市教育局强化标准宣贯专业培训。2020年12月组织召开了广州市校园空气污染防控技术标准宣贯会;此后每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基建工作会议上组织专题讲座,重点针对室内空气质量相关标准、材料工艺选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检测验收规定、保养要求等开展专业培训,指导各区各校更高质量地开展校园建设,杜绝劣质产品进入校园,保障师生健康安全。此外,对于校园内新完工项目,学校也第一时间在校内公开场所、校园公众号、家校通等平台公示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一是完成《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经市政府审定,《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于2023年1月印发实施,明确了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二是编制《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并于2023年6月以市应急委办公室名义印发。较为详细地介绍了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对指导全市各级各单位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强化对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重点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监测。同时,继续在源头防控、检测验收、监管抽检、宣贯培训等方面加大对校园室内环境的管控力度,压实各区各校主体责任,持续严控全市校园室内空气质量,坚决杜绝“毒教室”发生。
(二)推进室内空气质量评价相关标准编制。根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中的规定,结合目前室内空气质量的现场监测工作实际,我市申报的《室内空气质量指标与分级评价规范 JH/T/DZJN45-2024》《室内空气质量自动化检测技术规范 JH/T/DZJN44-2024》两项团体标准已获得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的正式批准立项,现正加紧按程序推进标准编制工作,旨在提升室内空气质量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有效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健康的协调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室内空气质量在线监测体系。一是总结目前室内重点场所的试点工作经验,争取经费支持以推动在线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普及,全面掌握广州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的动态变化情况。二是推进集在线监测数据收集、数据录入、数据统计分析、结果展示、预警预测等功能的一体的网络平台建设。三是加强部门间合作,提升对室内空气监测工作的重视。在场所选择、硬件安装、运行管理、场所相关资料收集获取,如管理体系、人流活动、空调运转以及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提高在线室内环境监测工作的水平。
(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应急预案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衔接、审批、发布、备案、培训、宣传教育、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为全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坚强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复。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