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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16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08-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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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卫复案〔2024〕192号

王骞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预防在职人群职业病的提案》(第4169号)收悉。提案分析了在职人群职业健康现状及面临困境,并对如何强化在职人群职业健康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委牵头积极组织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汇总各单位会办意见,并与您在8月20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办理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广州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现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市主要领导近年来多次做出指示批示要求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今年3月、6月,赖志鸿副市长两次主持召开职业病防治专题会议,研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监管工作。6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段冬梅司长一行3人莅临我市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调研,充分肯定我市产业工人职业健康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创新。近年来,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综合评价排名全省第一梯队,职业病新发病例数量整体上稳中有降。

  (一)着力综合统筹,加强职业病防治组织领导。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在公共卫生委员会架构下,印发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清单和各级监督检查责任分工,压实卫生健康部门职业卫生综合监督职责、政府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以及劳动者的个人防护职责。构建“职责明晰、一贯到底、坚强有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基层职业卫生指导。组织开展2024年职业健康工作调研活动,印发《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意见》,从夯实基层、完善机制、技术支撑、规范市场、重点任务等5方面提出加强职业卫生监管20条意见。三是认真谋划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每年以公共卫生委员会名义印发职业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推动我市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推动职业健康工作总体向好。总体来看,我市新发职业病病例数稳中有降,连续10年未发生重大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国家职业病防治项目连续多年被省评为先进单位。在全省第一届职工职业健康技能竞赛中,我市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荣获一等奖。

  (二)着力服务发展,提升企业本质健康水平。一是持续推进中小微企业帮扶行动。2022年以来,我市加强统筹协调,深化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创新,用心用情推动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工作,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二是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协调市统计局、市总工会,多维度掌握全市工业底数,在委公众号发申报专题推文,制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视频,对照和落实国家、省“三项行动”文件精神,敦促各区卫健局持续推进辖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三是实施专项治理,确保年底用人单位治理合格率达到80%以上。四是每年印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监督执法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医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和放射防护主体责任,规范各类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活动。

  (三)着力筑牢支撑,为职业健康提供高质量保障。一是指导市职业病防治院全力冲刺创建三级甲等职业病专科医院。二是推进区域职业病防治中心建设。起草广东省区域职业病防治中心建设保障工作方案,以市职防院为依托单位,持续推进建设覆盖广州、佛山、肇庆、云浮片区区域职业病防治中心。三是推进工程防护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市职防院加大工作力度,以黄埔新院区开业和创建职业病防治三甲医院为契机,继续推进市级防尘、防毒、防电离辐射、防噪声(“四防”)工程防护技术中心。四是实施骨干培训项目。组织开展第三期广州市职业卫生技术骨干培训,各区疾控中心共计14名人员参与。五是推动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协调开展2025年度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市校(院)企联合资助项目,立项委2025年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项目。

  (四)着力宣传教育,提升在职人群职业健康素养。2019年以来,市卫生健康委每年4月均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和相关部门举办广东省和广州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省和市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会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和企业一线工人代表参加活动,面向企业和劳动者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咨询日、论坛、义诊等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刊登职业健康科普文章、职业健康科普动画与职业病防治微电影等内容,深入发放职业健康宣传海报、宣传折页、职防法单行本等宣传材料,全方位多层次促进职业健康进企业。2021年至今,联合市人社局积极开展工伤预防项目,强化职业病防治宣传,制作职业健康宣传片、动画科普视频、公益广告、公益海报等在中小微企业聚集的地铁沿线站厅、站台屏幕与灯箱开展宣传防范职业中毒工作。

  二、关于《提案》建议采纳情况

  您《提案》提出的6项具体建议,经研究,我委及会办单位认为针对性、可行性、科学性都很强,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一)关于建议一“及时更新职业病目录”、建议二“加强职业病相关界定”和建议四“建立职业病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2024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领导在我市调研,我委已向上级反馈您的相关建议,并得到了上级认可。据了解,国家卫生健康委目前已在组织更新职业病目录和完善职业病诊断标准,如2024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发布13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及1项标准修改单,其中就包括《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等8项强制性职业病诊断标准。

  (二)关于建议三“简化职业病救济流程”。新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业病诊断时限,缩短职业病鉴定办理时限,突出用人单位的义务,细化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要求,规定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主要由用人单位向诊断机构提供,更有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市建立完善职业病处置机制,定期通报职业病诊断情况,指导各区加强监督执法,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同时,我委已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达您的此项建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鉴于工伤保险已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在全省范围内以统一的经办流程执行统一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该局将适时向上级人社部门反映您的建议。

  (三)关于建议五“就在职人群心理疾病建立治疗体系”。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职业人群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一是将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到健康企业建设和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当中,联合市总工会举办“广州市职工心理健康服务技能大赛”,倡导劳动者要同等关注生理和心理健康。二是开展了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劳动者职业紧张、失眠、抑郁、焦虑,为下一步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干预提供重要参考依据。三是积极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在“3·21世界睡眠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等重要主题宣传日举办公众活动,针对职业人群重点心理健康问题开展专题科普宣教,提高职业人群对自身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四是多渠道提供心理健康指导服务。市精神卫生中心建立了心理援助热线开展免费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同步运行“明心36”在线心理危机干预小程序,已为超过30万求助者提供心理救援服务。五是健全基层心理疾病健康防控体系。由区级精神防治机构、二级医院、各社区医院组成的三级防治体系,同时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并提供技术指导。

  (四)关于建议六“建设健康轻松的工作环境”。我委已把用人单位改善企业环境,提升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健康文化纳入健康广州健康企业建设的总体部署,市爱卫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印发健康企业建设评估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健康企业建设。2022年2月,市爱卫会在全省率先公布了首批建设验收通过的6家健康企业名单,目前已评估审核并通报市级健康企业35家,另外第三批33家健康企业候选名单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广州市、番禺区、黄埔区健康企业案例先后被国家卫健委评选为行政推广优秀案例,广汽本田等6家企业被评选为全国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同时,持续推进“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活动和“职业健康小屋”“职业健康科普体验场馆”建设活动。

  下一步,我委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强化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为职业人群提供“宣传教育-定期监测-帮扶指导”全周期服务,持续加大攻坚力度,开足马力推进“一治理三行动”取得实效(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中小微企业帮扶、职业健康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攻坚行动),以开展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载体,重点关注劳动年龄窗口期重点慢性病管理,筑牢企业本质健康。

  感谢您对我市职业卫生工作与在职人群职业健康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联系人及方式:郭晓,8761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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