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117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4〕182号
梁华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优化广州无偿献血优待证的提案》(第4117号)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20日通过粤政易进行了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对符合条件的广州无偿献血优待证(A卡)申请人实行市内公共交通费用直接减免,提升广州无偿献血优待证(A卡)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行电子交通卡的建议
目前,广州血液中心已与羊城通公司进行沟通,对满足条件的献血者和志愿者,除有特殊需要外,采供血机构只发放电子《广州市无偿献血优待证(A)》,并启用“乘车二维码”,献血者和志愿者线上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后即能领取电子证和开通“乘车二维码”,采供血机构无需支付羊城通卡的制作成本费;每月交通费用直接划拨至持卡人的专用电子羊城通账户,持卡人不再需要“飞充”操作,既能方便持卡人,又能通过定期检测“乘车二维码”是否存在多设备登录情况,定位、监控该卡是否存在被买卖、冒用等可能,以便加强相关的管理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联合有关单位继续推进广州无偿献血优待证(A卡)持证人享受市内公共交通费用直接减免等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
(联系人:方圆,联系电话:81074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