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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5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08-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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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卫复案〔2024〕161号

黄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破解“不敢生、不愿生”,助力广州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4052号)建议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委牵头会同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7月25日我委主办处室负责人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辅助生殖顶层设计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辅助生殖相关政策。2001年,原卫生部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4号),要求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和健康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保障人民健康。2022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2023年6月,国家医保局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辅助生殖类项目分类整合为12项。二是积极推动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完善辅助生殖健康服务,设置专门条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孕育科研攻关能力,开展中西医结合等不孕不育诊疗技术研究与应用;制定《广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措施》,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

  (二)加强监管,规范辅助生殖技术开展。

  一是出台相关管理规定,保证有法可依。市政府印发《广州市打击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办法(试行)》,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全国首部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多部门联合的综合整治机制。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打击力度。根据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开展对在穗经广东省批准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精子库的机构进行校验工作;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下,与公安、市场监管、宣传、网信、街道等多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为。

  二、关于鼓励辅助生殖领域自主研发、推广先进技术的建议

  一是强化前瞻战略布局,发挥重大科创平台支撑作用。坚持“四个面向”汇聚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着力建设生物医药领域重大科研平台,广州实验室、“人体蛋白质组导航”国际大科学计划、“人类细胞谱系”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大项目大设施成功落户,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生物岛实验室、大湾区精准医学研究院等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做大做强,粤港澳大湾区干细胞产业创新中心、广州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获批启动。二是瞄准重大技术瓶颈,集中力量开展科研攻关。面向人民生育需求与“健康中国”战略,聚焦辅助生殖技术这一生命健康领域重大科学问题,集中在穗优势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实施重点研发计划、健康医疗重大科技专项等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泌尿生殖系统重大疾病早期筛查、早期诊治关键技术研究及临床应用”“女性生育力保存技术、不孕不育和出生缺陷早筛及干预技术研究与应用”等项目研究。确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生殖科和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胎儿医学科等5个相关学科为广州市医学重点学科(2021-2023年)建设项目,周期内共资助1500万元,紧紧围绕学科基础条件、科技产出、人才队伍建设、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等4个方面开展学科建设工作,支持辅助生殖、产前诊断、儿科及妇科等领域的疾病诊疗、科研攻关,进一步提高相关学科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推广辅助生殖类临床医疗技术。实施广州地区临床高新重大特色技术建设,2023年以来共2项辅助生殖类临床技术获立项。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加强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沟通,争取将我市的医疗机构纳入医疗机构自行研制使用诊断试剂试点范围。2023年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同意纳入医疗机构自行研制使用诊断试剂试点,我市是继北京、上海后第三个医疗机构获批医疗机构自行研制使用诊断试剂试点城市。

  三、关于降低部分辅助生殖医疗费用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建议

  一是落实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医保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已将部分辅助生殖相关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例如“地诺孕素”“雌二醇/雌二醇地屈孕酮”等药品,“子宫内膜活检术”“子宫造影”“显微外科输卵管吻合术”“输卵管介入治疗”“抗卵巢抗体测定”等诊疗项目及相关医用耗材。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目录范围内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有效提升了不孕不育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二是配合国家和省推进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优化和定价工作。2023年6月,国家医保局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省医保局正在规范整合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已完成价格和成本调查,将加快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优化整合和定价工作,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促进辅助生殖医疗服务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积极向省和国家反映进一步优化辅助生殖支持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实施和待遇清单管理,落实省的辅助生殖类价格项目和价格;扎实落实《广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措施》,联合多部门协同推进辅助生殖相关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支持优生优育,助力广州人口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辅助生殖技术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

  (联系人:陈淑茹,联系电话:8108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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