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119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3〕242号
曾春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推进广州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建设的议案的提案》(第4119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处室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9月15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速推进广州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建设的顶层设计的建议
广州地区互联网医院导引平台自2022年12月9日上线,截至2023年8月30日,已有138家互联网医院、8099名医生入驻,为175.926万位居民提供在线服务。接下来,我委将探索推进非公立互联网医院的建设,整合当前现有非公立互联网医院资源,引导各非公立互联网医院对接广州地区互联网医院导引平台,为导引平台提供人员及资源保障,支撑完善导引平台快速导引、智能导诊、心理疏导等板块,基本满足群众互联网就医需要。
二、关于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产业园探索的建议
2022年4月12日,奈特瑞分别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广东医谷产业园就“奈特瑞互联网医疗产业聚集区”项目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后,奈特瑞将在广东医谷产业园内部署“互联网+医疗”产业基地。奈特瑞在广东医谷的互联网医疗产业集群,将促进线上线下医疗资源的协同。其园区定位于医疗综合体。在投入线上运营面向全国患者的同时,也加强医疗机构接诊本地患者的线下服务,园区内引入涉及各类专科、医技的企业,成为一家‘综合医院’,满足患者多样化需求。
三、关于试点从抗击疫情应急通道向互联网医疗+大健康管理转变的建议
我委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工作,建设了广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形成了以该平台为核心的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体系。截至2023年6月,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共接入298家医疗卫生机构,汇集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5382万份、67亿条数据。基于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了电子健康码、健康档案调阅、双向转诊、智能提醒、预约挂号、统一支付、区域影像与检验、家庭医生签约、远程医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应用,完成了统一数据标准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为各医疗机构间互联互通提供了基础数据和业务协同平台。平台集聚了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信息,基于平台大数据,建设了医院精细化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提供涵盖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基层卫生的综合管理、决策分析及数据可视化应用,加强政府对卫生健康行业的监管,促进医院向着高质量、低消耗、高效益的方向发展。在数据共享方面,建立了区域影像和检验中心、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平台等医疗协作信息系统,实现医疗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支撑分级诊疗服务开展。
下一步,一是着力实现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扩大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覆盖范围,继续推进与公安、残联、教育、民政等部门的深度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重点推进医疗医保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互用。
二是着手建设广州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台。加强与广州实验室交流,借鉴广州实验室大数据中心建设经验,参考其技术架构、数据标准和计算模型,采用大数据技术、数据地图、AI数据管理、数据安全防御多方计算、人工智能语义认知和大数据分析挖掘等技术,建设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台,保障数据不出数据源单位情况下开展协同控掘分析、数据加工、数据确权、数据交易和数据使用,促进数据向着高质量、高利用、高价值的方向发展,并以此为底座,打造我市医疗卫生“数字健康”服务支撑体系。该项目已纳入我市医疗健康高质量发展建设内容,建设立项工作已完成,计划2024年展开建设。项目建成后,可为医疗机构、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医药企业等提供数据资源和服务,在省卫健委的统筹指导下,与广州实验室生物信息中心展开数据安全共享、计算等方面的合作。
四、关于适时调整完善互联网医院的相关政策的建议
2018年, 国家出台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对互联网诊疗规范管理,互联网医院运行模式,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予以了明确。我市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健康广州、医疗高地计划,积极指导各医院开通互联网医院,对接广东省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按规范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