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 >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 市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09-21 来源:本网
分享到:

  穗卫复案〔2023〕233号

魏复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公示制度的建议的提案》(第2031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处室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25日、28日,9月6日、7日、14日通过电话、粤政易进行了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服务信息公示渠道的建议

  按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我委登记发证医疗机构信息均已在我委官网进行公示(网址:http://wjw.gz.gov.cn/fwcx/yljgcx/index.html),市民可登陆我委官网(服务查询-医疗机构查询)进行查询。我委发证的医疗美容医院的全部行政许可信息,均按要求将行政许可信息在“信用广州”双公示平台、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以便市民监督查询。

  下一步,积极探索整合省卫生健康委及各区卫生健康局许可信息,统一查询渠道,以便消费者获取广州地区相关机构完整信息。

  二、关于加强医美知识宣传力度的建议

  我委加大医疗美容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药学知识普及力度,提升消费者辨别能力。发布有关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监督举报电话和医疗美容科普专题信息,倡导科学规范医疗美容行为。积极开展以医疗美容为主题的普法宣传。宣传医疗美容知识,引导群众依法消费。

  三、关于加大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议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医美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我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监管,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并将处罚信息在“信用广州”、省一体化平台和我委门户网站等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大力整治医美行业突出问题。

  下一步将加大力度,继续推进医美机构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对医美行业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及时将处罚信息归集和公示,发挥信用监管在防范化解风险的作用。

  四、关于推动行业协会成立,协会引导行业自律的建议

  广州市医师协会皮肤美容医师分会于2021年8月29日成立,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皮肤科郝进教授任主任委员,余市级单位学科带头人包括刘仲荣、史毓杰、龚业青、莫友、石建萍、胡刚、李常兴、胡荣欣等教授任副主任委员,该分会成立初衷在于推动皮肤美容行业规范化发展。

  在过去两年中,分会定期召开主委会、常委会及委员会制定学会年度计划及年终总结,定期组织皮肤美容学术研讨会、损美性皮肤诊疗新进展学习班以及其它皮肤美容相关学术交流活动,提供专业的培训和教育,推广最新的技术方法,帮助皮肤美容从业人员提高临床技能和知识水平,促进皮肤美容医学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随着人们对美的追求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美容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各种医疗美容技术不断更新,但医疗美容行业的安全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尤其是各类民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参差不齐,所以分会也积极推动民营医疗美容机构加入,目前分会有前海人寿等民营美容机构人员加入,旨在为民营医疗美容机构提供专业培训,使民营医疗美容机构接受行业的监管和指导,遵守行业的标准和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此外,分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展开工作:

  (一)积极参与制定和修订相关的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医疗美容行业的安全性和专业性。

  (二)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皮肤美容医学的认识和了解,推广科学、安全的美容医疗理念,引导公众选择合适的美容医疗服务。

  (三)继续鼓励民营医疗美容机构加入医疗美容医师协会,提供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信息交流平台。

  (四)继续组织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医疗美容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医疗美容行业的发展和监管;维护医疗美容行业的声誉和权益,处理行业纠纷和投诉,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希望通过以上工作,皮肤美容医师分会可以为医疗美容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作出积极贡献,保障公众的权益和安全,推动整个医疗美容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美容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