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071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3〕213号
徐科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2-3岁幼儿照护服务支持体系的提案》(第4071号)收悉。我委认真研究,综合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政府主导的服务管理体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2023年,我市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我委牵头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坚持医育结合,逐步完善托育服务业务管理及指导体系。一是构建三级行政管理体系。2021年,我市率先建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22个成员单位组成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区政府也相应成立联席会议。今年以来,分管市领导已主持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托育服务工作;我委也加强与各有关单位沟通,组织召开多次专题协调推进会。二是健全技术指导体系。我市在全省首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专业技术指导机构,依托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成立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全市11个区均成立区级技术指导中心。组建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有序搭建全市组织网络。三是纳入民生实事范围。2020年“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纳入广州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2021年、2022年,普惠托育托育服务项目试点分别纳入多个区的十件民生实事、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等,有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托育服务有关事项也已纳入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二、关于制定发展2至3岁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划
近年来,我市托育服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布局规划得到进一步明确,相继出台实施《广州市“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政策法规,提出“统筹城乡养老托育发展,打造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以满足托育服务供需平衡、可达性高、兼顾多样性为目标,打造15分钟托育圈”等要求,明确了发展托育服务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指标和要素保障。《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将“每千人口托位数”列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各级教育部门也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根据资源实际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2022年幼儿园开设托班约200个。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逐渐呈现多元化特点,已基本形成“一园一中心、托幼一体化、集团连锁化、用人单位托育”等发展模式和特色服务。
三、关于完善配套政策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我市托育服务法规规范。2023年,我委牵头修订《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6号),增设专门条款推动托育服务于法有据、依法实施。制定发布全省首个托育领域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规范》(广州市地方标准DB4401/T 182-2022),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二是强化卫生保健业务指导。指导托育机构就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实现全市新办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和指导100%全覆盖,全年累计出具整改意见书927份,保障入托婴幼儿身心健康。三是规范服务标准。组织专家编写托育照护行业培训教材,与国家人力与社会保障出版社签订编写出台《托育照护》,于2022年11月正式出版发行,并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加快智慧化托育建设。开发建成“广州市智慧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审批、考核、发证等一体化管理。打造“广州托育地图”小程序,为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等提供便利,引导有需要的家庭就近选择符合标准规范的托育机构。五是加强家庭照护服务指导。打造“家庭科学育儿第一课”,多方开发公益亲子课程,协同提供婴幼儿家庭指导服务。依托“广州托育托幼”“保健熊”“广州妇幼保健”等公众号,制作科学育儿知识库和系列产品,阅读量超50万次,粉丝累计超20万。
四、关于加强行业监管
依托各级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大托育行业监管力度。一是建立托育机构常态化监管体系。开展托育服务体系调查统计工作,全面摸查、掌握本地区提供托育服务各类机构的信息和运营情况,建立全市托育机构信息台账。强化部门协同,组织各有关部门依职责定期对托育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有针对性提出改进建议,及时督促违规经营的机构完成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加强托育服务政策宣讲,制作《托育机构备案操作指引》,引导托育企业依法办托。二是强化综合监管。2020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责小组,指导各区每月组织督导检查,近年来全市托育机构未发生新冠聚集性疫情及其他安全事故。加强部门协同,卫生健康、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多部门定期联合组织召开全市托育机构备案工作约谈培训会,指导托育机构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纠,确保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强化对备案工作不力的托育机构的监督执法,今年以来已召开3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2022年共监督办理220宗托育机构卫生监督案件,持续加强机构规范化管理。
五、关于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一是拓宽职前培养途径。我市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在市属11所中职学校开设有幼儿保育专业,1所中职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专业,每年培养近2000名婴幼儿照护高素质人才。市属高校中,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相关人才培养工作,年招生约50人。我市技工院校不断深化校企合作,推行“校 ‘园’融合、工学交替、能力递进”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充分开展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部分技工院校有针对性地开发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创新教育课程。目前市属技工院校还与 30 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部分托育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切实践行“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培养模式。二是加强托育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发动和指导托育服务类企业、院校和有关机构参加申报并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目前我市可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包括保育师、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2022 年以来,开展保育师等级认定 9423 人次、获证 8312 人次,开展育婴员等级认定 12302 人次、获证 10667 人次。三是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落实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政策,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相关资格证书后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该政策补贴范围涵盖保育员、育婴员、妇婴护理等婴幼儿照护相关工种。2022 年以来全市开展育婴员、保育师等婴幼儿托育有关工种培训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共 63 家,培训母婴相关工种 46851 人次,累计发放相关补贴 24323 人次。
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下一步,我委将以成功创建首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契机,继续完善我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牵头推动有关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政策、规划落实,落实科学规划布局,推进市、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细化分解托位指标任务;二是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快普惠托育多元供给,继续实施国家普惠托育行动项目,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大力推进用人单位办托;补齐社区托服务短版,推进每个街道落实一家普惠托育机构等。三是强化人才培育,进一步加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家庭和机构婴幼儿照护能力。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