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033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3〕214号
张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建立普惠性托幼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第4033号)收悉。我委认真研究,综合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多元化拓展托育资源的建议
我市托育工作坚持多方参与,不断扩大服务供给。一是实施国家普惠托育专项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支持,申报带动新增普惠托位。目前我市已有6家托育机构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为广州新增普惠托位560个。二是积极选址探索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市、区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物色国有闲置物业及场地,推进建设以政府为主导的示范性、普惠性托育服务中心,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改造和建设。三是推动用人单位开办托育服务。会同市总工会开展爱心托育用人单位申报推荐工作,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开办托育服务,印发《广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实施工作方案》,选定1家市属医疗机构和2家区属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开办托育服务,并给予财政补助。四是开展普惠托育试点。2022年,我委印发实施《广州市推进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11个区共遴选确定33家普惠托育试点机构,提供普惠托位1400余个,市级财政共安排165万元用于试点机构奖补,探索社区提供普惠托育发展新模式。五是打造社区托育服务路径和样本。如黄埔区以“亲子小屋”为蓝本,依托区妇幼保健技术力量,培训一批基层优生优育健康指导员和亲子服务辅导员,建设一批社区服务阵地,发展“共享带娃”。目前,红山街“亲子小屋”已投入使用,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同时,越秀、黄埔、增城等区着眼于住宅小区“托儿所公建配套”资源,推动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进驻各街镇、社区、新建小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等联合共建,大力推动社会普惠托育项目落地,帮助解决托育服务行业资源紧缺、供需错位困境,持续构建高质量、广覆盖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二、关于推进托幼服务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国家、省、市对幼儿园的设立、基本条件、规模、管理、人员配备等方面均设有相应标准,对入园率也有明确要求。近年来,我市积极服务国家人口战略的实施,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幼儿园资源供给,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2022学年在园幼儿约65.5万,较2019学年在园幼儿增加约12.8万。目前全市幼儿园总体学位供给可满足入园总需求,但部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仍然存在。近年来,各区教育部门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根据资源实际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2022年幼儿园开设托班约200个。
三、关于提供“线上+线下”家庭养育照护服务支持
2019年,我市在全省首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专业技术指导机构,依托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成立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着力增强家庭养育照护服务支持,履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管理职能和“家庭科学育儿”的核心任务。全市11个区均成立区级技术指导中心,指导辖区内托育机构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有序搭建全市组织网络。近年来,我委指导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积极打造“科学育儿”知识库和系列宣传作品,深受家长欢迎,已具备一定传播力和品牌效应。近年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周举办新生儿照护家长“云”课堂,2022年联合广州日报、南方卫视等多家媒体举办22次家庭科学育儿直播,点击量超过2382万人次,“保健熊”等多个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共发布203篇科普文章,138个科普短视频,单篇文章阅读量最高达9万余次,视频播放量超20万,目前粉丝数量超过20余万人,荣获“广东省十佳科普教育基地”称号等9项省、市级奖项。同时,我委积极培育智慧托育新业态,在全国率先建设“广州市智慧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打造“托育地图”,方便婴幼儿家庭在线查找附近已通过卫生保健评价的托育机构,平台从部门管理-机构服务-家庭照护三方面打造多维度多角色场景化智慧化服务管理模式,为行政部门、托育机构、幼儿家庭提供一体化服务和监管。目前全市三级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网络及千余家托育机构均依托此平台开展相关工作,通过互联网技术的深度应用,提升托育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为托育机构、社区家庭提供更多的科学育儿服务指导。
四、关于培育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议
我市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人才队伍培养建设。一是拓宽职前培养途径。在市属11所中职学校开设有幼儿保育专业,1所中职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专业,每年培养近2000名婴幼儿照护高素质人才。市属高校中,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相关人才培养工作,年招生约50人。二是加强托育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发动和指导托育服务类企业、院校和有关机构参加申报并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目前我市可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包括保育师、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2022年开展保育师等级认定5407人次,4609人次获证;开展育婴员等级认定10963人次,9530人获证。三是完善职业发展渠道。实行1+X证书制度试点、校企合作共同育人、高质量开展校外实践等工作,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做好人才储备。2022年共924人次参加幼儿照护、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469人获得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考试合格证书。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开发建成“广州托育托幼”小程序,邀请行业专家录制慕课,平均每月举办1场主题培训会,涵盖政策解读、科学育儿、平台使用等多项内容,帮助从业人员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
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下一步,我委将以成功创建首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契机,继续完善我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牵头推动有关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政策、规划落实,落实科学规划布局,推进市、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牵头制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二是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快普惠托育多元供给,继续实施国家普惠托育行动项目,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大力推进用人单位办托;补齐社区托服务短版,推进每个街道落实一家普惠托育机构等。三是强化人才培育,进一步加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家庭和机构婴幼儿照护能力。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托育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