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017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3〕219号
万举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第4017号)收悉。我委认真研究,综合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和资源保障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托育服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布局规划得到进一步明确,相继出台实施《广州市“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政策法规,提出“统筹城乡养老托育发展,打造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以满足托育服务供需平衡、可达性高、兼顾多样性为目标,打造15分钟托育圈”等要求,明确了发展托育服务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指标和要素保障。《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将“每千人口托位数”列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对新建居住区用地配套托儿所等公共服务设施从规划编制,到土地出让、规划、建设和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并注重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法律责任的明确,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有关部门们继续完善我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有关政策规划落到实处,加强科学规划布局,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充分发挥各级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综合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关于加强普惠性托育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为回应群众对普惠托育服务的需求,我委牵头积极探索推进相关工作,努力增加社区普惠服务供给。一是实施国家普惠托育专项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支持,申报带动新增普惠托位。目前我市已有6家托育机构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给予每个托位1万元的资金补助,为广州新增普惠托位560个托位。二是开展社区普惠托育试点。2022年,我委印发实施《广州市推进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11个区共遴选确定33家普惠托育试点机构,提供普惠托位1473个,市级财政共安排165万元用于试点机构奖补,探索社区提供普惠托育发展新模式。三是探索开展社区托育服务路径和样本。黄埔区以“亲子小屋”为蓝本,结合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技术力量,培训一批基层优生优育健康指导员和亲子服务辅导员,建设一批社区服务阵地,目前,红山街“亲子小屋”已投入使用,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同时,越秀、黄埔、增城等区着眼于住宅小区“托儿所公建配套”资源,推动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进驻各街镇、社区、新建小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等联合共建,大力推动社会普惠托育项目落地,切实解决托育服务行业资源紧缺、供需错位困境,持续构建高质量、广覆盖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四是积极选址探索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市、区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物色国有闲置物业及场地,推进建设示范性、普惠性托育服务中心,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改造和建设。五是支持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近年来,教育部门积极服务国家人口战略的实施,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幼儿园资源供给,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各区教育部门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根据资源实际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2022年幼儿园开设托班约200个。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增加社区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深入推进“一街镇一普惠”发展模式,整合妇女儿童之家、颐康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资源,大力发展以政府为主导的街(镇)普惠托育服务,并探索给予一定建设运营补贴,完善社区普惠托育服务网络。同时,我委将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指导各区规范和加强幼儿园托班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增加幼儿园托位数量。
三、关于探索托育机构标准化建设及评估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牵头加快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坚持医育结合,逐步完善业务管理及指导体系。一是构建三级行政管理体系。成立由22个政府部门组成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联席工作会议制度,2020年“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纳入年度民生实事,推动“带头干”转为“合力干”,形成市、区、街(镇)管理三级行政管理体系。二是健全技术指导体系。全省首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专业技术指导机构,依托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成立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全市11个区均成立区级技术指导中心。组建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库,有序搭建全市组织网络,实现全市新办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和指导100%全覆盖。三是规范服务标准。开展托育领域地方标准立项工作,制定发布《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规范》,成为全省首个托育领域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启动托育照护行业培训教材编写,与国家人力与社会保障出版社签订编写出台《托育照护》教材,于2022年11月正式出版发行。四是加快智慧化托育建设。开发建成“广州市智慧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审批、考核、发证等一体化管理,打造监管到位,机构方便、家长放心、婴幼儿健康的多维度智慧化服务管理模式。五是加强托育服务人才培养。我市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在市属11所中职学校开设有幼儿保育专业,1所中职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专业,每年培养近2000名婴幼儿照护高素质人才。市属高校中,广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相关人才培养工作,年招生约50人。定期举办“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保健人员岗前培训及考核”,2022年共培训884人,其中469人合格。
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下一步,我委将以成功创建首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契机,继续完善我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牵头推动有关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政策、规划落实,加快推动地方性法规《广州市托育机构管理条例》制定工作,落实科学规划布局,牵头起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二是加快普惠托育多元供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婴幼儿;大力推进用人单位办托;补齐社区托服务短版,推进每个街道落实一家普惠托育机构等。三是强化人才培育,进一步加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家庭和机构婴幼儿照护能力。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托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心、支持我市托育服务工作,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