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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0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09-0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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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卫复案〔2023〕209号

妇联界: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动建设广州市“家门口的托育园”的提案》(第1001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综合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支队、市民政局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展家庭式托育的建议

  我市托育服务机构数量规模较大,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呈现多元化特点,已基本形成“一园一中心、托幼一体化、集团连锁化、用人单位托育”等发展模式和特色服务。当前我市家庭式托育服务正处于起步阶段,托育服务提供主体仍然以社会办机构、幼儿园延伸办托为主。今年初,国家卫生健康委已就家庭式托育的服务方式、内容及规范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我们将在上位法的政策框架下,积极探索具有广州特色的托育服务形式,在提升现有的托育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针对家庭式托育注册登记、改造建设、服务规范等各方面事项,我委也将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拓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发展家庭托育服务新模式。

  二、关于增加社区托育场地资源的建议

  为回应群众对社区普惠托育服务的需求,我委牵头积极探索推进相关工作,努力增加普惠服务供给。一开展社区普惠托育试点。2022年,我委印发实施《广州市推进普惠托育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11个区共遴选确定33家普惠托育试点机构,提供普惠托位1400余个,市级财政共安排165万元用于试点机构奖补,探索社区提供普惠托育发展新模式。二是探索打造社区托育服务路径和样本。黄埔区以“亲子小屋”为蓝本,结合区妇幼保健技术力量,培训一批基层优生优育健康指导员和亲子服务辅导员,建设一批社区服务阵地。目前,红山街“亲子小屋”已投入使用,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同时,越秀、黄埔、增城等区着眼于住宅小区“托儿所公建配套”资源,推动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进驻各街镇、社区、新建小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等联合共建,大力推动社会普惠托育项目落地,帮助解决托育服务行业资源紧缺、供需错位困境,持续构建高质量、广覆盖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三是积极选址探索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市、区级卫生健康部门积极物色国有闲置物业及场地,推进建设示范性、普惠性托育服务中心,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改造和建设。

  三、关于发展街镇“一老一小”融合模式的建议

  您提出托育与养老深度融合的意见非常具有建设性和针对性。近年来,我委牵头积极科学谋划全市托育服务布局规划。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印发实施《广州市“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等文件,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养老托育发展,打造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以满足托育服务供需平衡、可达性高、兼顾多样性为目标,打造15分钟托育圈”等要求。二是加强规划建设。我市已将养老服务设施、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调整时,严格按规定,结合片区规划人口规模、实际发展情况等,科学合理配置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幼儿园、托儿所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进一步提升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近期,我委牵头起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一街镇一普惠”发展模式,鼓励各街(镇)采取提供场地保障、减免租金或给予资金补贴等支持措施,整合妇女儿童之家、颐康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资源,大力发展以政府为主导的街(镇)普惠托育服务。

  下一步我委将以成功创建首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契机,继续完善我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加快发展社区普惠托育服务,逐步打通托育服务设施规划、配建、验收、交付全链条中关键堵点,为构建社区普惠托育服务网络、打造“一街镇一普惠”发展模式提供场地支撑,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托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心、支持我市托育服务工作,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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