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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广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402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2-10-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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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卫复案〔2022〕186号

王轶委员:

  您在广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第4026号《关于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核酸检测安全 避免防疫大堤溃于蚁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在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提案对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中“采、送、检”三个环节的现存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关于场地设置、物资保障、人力资源保障、检测流程、标本保存转运等方面的重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现针对提案内容回复如下。

  一、关于“设置公共卫生应急场所”等相关建议

  (一)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我委将常态化核酸采样点布局建设与大规模核酸采样相结合,统筹推进,平战结合,印发《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专班关于规范常态化核酸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卫核酸检测专班函〔2022〕94号)等相关文件,指导各区因地制宜,建设核酸采样“1520服务圈”。即根据辖区地理环境和人口分布,原则上以小区为单位,科学合理设置采样点和采样单元,有效分散人员密度,确保15分钟步行可达、排队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截至9月28日,全市共设有常态化核酸检测点3200余个。同时各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设置了相应数量的大规模检测核酸采样点,有桌椅、帐篷、防疫物资等相应储备,在接到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后,可第一时间启用。

  (二)我委要求各区建设采样点时,应选择在空旷、通风、平坦的区域,充分利用小区居民委员会、文化活动中心、健康小屋等场所设置固定采样点,有条件的亦可选择在空旷、通风条件好的大型场馆或宽敞、通风条件好的大型药店内设置。目前全市核酸采样点设置基本符合上述标准,但由于辖区场地资源有限,确有少量采样点未完全符合上述标准。

  (三)我委在采样点设置有关文件中多次要求各区在采样点准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多次进行督导检查,目前部分采样点已配备急救物资,包括氧气袋、血糖仪、藿香正气水、高糖液等,正向“采样点全覆盖”和“急救物品全种类”目标持续推进。

  二、关于“坚持完善人员防护”等相关建议

  (一)我委要求各医疗机构派出人员支援核酸采样时,随队必须配备院感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提高院感防控工作质量。各区压实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培训,确保院感知识全员知晓、全员过关;并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确保医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操作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充分防范院感风险。

  (二)我委鼓励各区通过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采样培训、建立采样志愿者库、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加强采样人员队伍建设,立足自身完成辖区核酸采样任务。依托广州地区临检中心和PCR培训基地开展检测人员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能力和储备。

  三、关于“消除泄露风险”等相关建议

  各区及各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我委、各区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工作人员在“采、送、检”各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提高核酸检测工作质量,消除泄露风险。

  (一)全市各采样点已配备足够数量的采样台,采样台配备有采样管架,除开盖、关盖等必须操作,采样人员基本未出现手持采样管行为;除疾控中心进行病毒分型鉴定等特殊需求外,我市核酸采样所使用采样管全部含有病毒灭活液;会同各区做好现场督导,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范,每采样一人进行一次手卫生消毒,当出现防护服破损等可疑暴露情况时,按照相关预案指引做好补救措施。

  (二)各区、各检测机构顶格执行“126标准”,即1小时内收集一次样本,样本采集2小时内送达实验室,送达实验室后6小时内完成检测。确有困难难以及时转运的,需在采样点配置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区、各检测机构依职落实,加强样本的交接转运工作,交接转运时落实双人核查,认真核对数量及完好密闭情况。

  (三)根据《本地疫情处置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指引》,疫情处置期间,根据疫情情况和岗位工作,隔1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工作,接触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封控场所的工作人员相应升格管理。工作人员采样结束后淋浴更衣,因场地等因素限制,目前难以推广。大规模核酸检测期间产生的医疗垃圾,目前主要由市城管局安排环卫收集,转运至热力电厂统一处理。

  四、关于“避免检测失效”等相关建议

  (一)我委定期委托广州市临检中心,对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学习培训、督导检查,要求各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技术规范,提升质量控制水平,仅9月份,共开展11轮现场督导检查,涉及22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工作人员除开盖等必须操作外,基本未手持采样管,全市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全部采用自动提取方式,可有效规避生物安全风险。

  (二)我委要求各区与检测机构相互配合,确保采样标本妥善保存,提升“采、送、检、报”各环节效率,设立应急预案,在大规模核酸筛查等核酸检测工作任务较重时,会同公安交管部门设立标本转运绿色通道,确保采样标本及时送达实验室,大规模核酸检测时确保24小时完成全部标本的检测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

  (一)我委将继续要求各区严格执行核酸采样“1520服务圈”设置标准,优化采样点设置,并做好采样点应急储备;同时要求各区继续完善采样点防风、防雨、防暑等配套设施建设,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工作环境,为市民提供充足便利。

  (二)我委将继续要求各区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采样现场监管及人员培训,确保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防护措施,严格遵守采样相关技术规范,避免交叉感染,提升核酸检测工作质量。

  (三)我委将会同合区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指导,确保各检测机构严格遵守技术规范,做好样本的保存、转运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性;同时要求各第三方检测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升质量控制水平。

  感谢您对于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指导,我委将继续强化自身责任意识、掌握政策要求、丰富知识储备、增强工作本领,全面提升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打好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建设好健康广州。

  专此函复。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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