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广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5059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卫复案〔2022〕143号
邓玲委员:
您在广州市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所提《关于加强关注自闭症儿童,增强特殊家庭关爱保障机制的提案》(第5059号)收悉。提案分析了我市自闭症儿童康复需求现状,指出我市公办机构排队时间长、民办机构管理有待规范、康复训练机构师资不一、自闭症儿童的相关政策及保障支持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建议加强自闭症患者康复训练机构建设,最大程度帮助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及其家庭。提案内容具体详实、切合实际、意义深远,为我市今后进一步推进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相关保障支持体系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办理,并与您进行了沟通,现综合市残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医保局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卫健、残联、教育、财政、民政和医保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工作正逐步向前推进。
(一)保障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根据《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康复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21〕1号)文件,本市户籍、有康复需求的0-17岁孤独症康复者可申请办理康复训练资助,资助标准为1700元/人/月。在服务内容方面,0-14岁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训练类残疾人精准康复定点机构(下简称“孤独症康复训练机构”)可为康复资助对象提供一对一形式亲子同训、小组形式亲子同训、免费评估,以及社区活动、家长培训、后续跟踪、心理干预等支持性康复服务。在服务管理方面,孤独症康复训练机构每月为康复资助对象提供不少于12个服务日,每个服务日训练总时长不少于60分钟;为服务时间超6个月的孤独症儿童提供不少于2次康复评估,必要时视实际情况增加次数。在后续跟踪方面,孤独症康复训练机构对离开机构的服务对象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连续3年的后续跟踪服务,并建立相关支持性服务档案。
(二)增加优化康复服务资源。2021年,我市从扩充康复服务资源、开展定点康复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方面切实加强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工作,保障残疾人的康复权益。一是开展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医疗服务类)定点康复机构评审工作,新增17家医疗机构作为残疾人精准康复定点机构,现达到272家,通过增加孤独症医疗服务供给,提高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服务覆盖面。二是专门成立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对患有孤独症的儿童进行教育、康复和训练。三是残联会同卫生健康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广州市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和成立评审委员会开展2022-2024年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遵照《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9〕1号)规定的服务场地、设置设施、人员配置、业务职能和档案管理要求,优先遴选出11家可开展0-14岁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训练项目的残疾人精准康复定点机构。四是委托第三方开展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全过程服务质量评价,保障定点康复机构服务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维护康复资助申请人的权益。
(三)开展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试点。2021年,市残联与市卫健委联合出台《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进残疾发现、报告、诊断、综合干预“四位一体”服务链试点工作。《方案》将“孤独症谱系障碍”列入干预对象筛选病种范围,并确定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三九脑科医院为“广州市残疾预防及综合干预项目定点诊断中心”。此项工作通过组织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专家对筛选确定的干预对象进行专业化评估,为干预对象制定包括且不限于涉及医疗、教育、心理支持、辅助器具适配、社会资源链接等方面的综合干预实施方案,实现预防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的目标。
(四)完善孤独症儿童诊疗康复医保政策。按照省统一部署,我市于2021年8月15日起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包括孤独症诊断量表(ADI)、孤独症综合能力测评在内的多项诊断项目以及康复综合评定、心理治疗、平衡训练、日常生活动作训练等治疗项目已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保障自闭症等儿童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同时,广州市医保局在对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基础上,针对儿科特点,对六岁(含)以下儿童住院病例分值,在分值表列明分值基础上增加5.3%。同时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儿童患者的比例予以系数加成,当定点医疗机构6岁(含)以下儿童住院人次占比大于等于全市平均水平时,系数加成1个百分点,最高加成5个百分点,进一步提高对儿童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水平,保障儿童患者的临床诊治。
(五)健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等2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卫〔2021〕3号),将搭建以市-区-镇街-学校四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为主干,社会心理健康组织或机构积极参与的广州市儿童青少年社会心理服务平台,推动家庭、学校和社会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发展,为儿童青少年打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提升。明确了要完善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配置和中小学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强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提出目标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学前教育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
(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由市民政局牵头成立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发挥34家成员单位单位作用,健全部门工作联动、信息共享、个案协商工作机制制度,畅通个案转介渠道,合力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立广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家委员会,由来自高校、医院、心理辅导专门机构(学校)、法律、媒体等领域的43名专家组成,专家们在早期干预、残疾康复、大病救治、心理辅导等方面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合力破解未成年人服务保障重点难点问题。专委会成立以来,已介入处置困境儿童个案80例,切实维护困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七)落实孤独症康复工作经费。一是市本级财政按公益一类单位保障市康纳学校的经费,保障其正常运作,并注重对孤独症研究及康护工作的投入,努力使孤独症儿童早日康复,尽快融入社会。2022年市本级财政安排康纳学校经费4044万元。二是市财政对0-17岁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按照每月不超过1700元的标准予以康复训练资助,2022年安排康复资助经费3759万元。三是为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2022年市财政安排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运营补助资金590万元,支持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日间训练、寄宿托养、社会工作等服务。四是落实特殊学生学前至高中15年免费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孤独症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10倍拨付经费。对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附设特教班、送教上门及普通学生随班就读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标准5倍且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五是2022年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177万元,用于政策宣传、宣传阵地建设、网络宣传、主题宣传活动、印制发放宣传品等方面,以向公众科普包括孤独症谱系障碍等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加大对市民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六是为推进优生优育,加快建立早期诊断、筛查制度,市本级每年均安排重点病种免费产前筛查、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儿科建设补助等资金,2022年安排免费婚检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筛查、儿科建设等财政资金1.39亿元。
(八)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我市在全市11个区扎实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加大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福利政策、生活常识、自我保护等相关内容的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意识。同时,充分利用“世界自闭症日”“世界精神卫生日”“残疾预防日”等重大卫生纪念日,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媒介的自闭症知识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加强儿童精神心理发育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孤独症谱系障碍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对孤独症谱系障碍患者的关注,降低家长的“病耻感”。让家长及时带孩子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减少致残率。在市残联官网上线了“广州市残疾人线上康复课程资源库”专属模块,指引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申办0-14岁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训练资助。
(九)因地制宜开展孤独症康复研究。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广州市康纳学校)作为我市孤独症科研基地、康复教学示范基地、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以及孤独症儿童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在孤独症早期干预、康复治疗、家长支持、融合支持、社工服务、专业人员培训、科学研究等方面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该中心拥有一支具备开展PEP-3、VB-MAPP、韦氏智力评量和适应行为评定等不同评估能力的专业团队,定期为学生提供个别教育计划(IEP)评估和召开一对一的家校IEP讨论会,综合学生发展和家长的反馈,动态调整康复教育课程,更好地为学生提供适宜的康复教学。自2005年创建以来,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广州市康纳学校)累计为全市11257个孤独症患者家庭提供咨询服务,为3749人次的孤独症儿童提供半年以上精准康复教育及评估服务,有115名孤独症儿童得到良好康复后顺利回归普通幼儿园、小学融合就读。
(十)孤独症康复训练机构疫情防控情况。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有关孤独症康复训练机构遵照属地和省残联“高于社会面”的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目前我市未发生有孤独症儿童感染确诊的报告。截至2022年4月19日,市残联出动99人次,对全市11家孤独症康复训练机构开展3轮疫情防控突击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持续推进整改。各区通过成立残疾人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专班或实施残疾人服务机构链长制管理,部分区派驻专人下沉至辖区残疾人康复机构,督导各机构防疫情况。
二、下一步继续加强和推进的工作
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市现有的儿童青少年精神心理健康服务基础及相关工作经验,接下来拟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充实精神心理卫生医疗资源。我市将在原有资源配置基础上继续提升全市儿童青少年心理评估和治疗能力,引进和培养儿童青少年精神心理学科相关专业人才,为全市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更多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一是继续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立精神(心理)门诊,特别是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我市精神卫生资源总体基本满足需要,但是资源配置不均衡,特别是基层精神卫生资源仍不足,限制了儿童青少年精神心理服务可及性。下一步我市重点推进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开设精神(心理)科,大幅度提升心理服务可及性。二是指导各区推动区属公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满足辖区精神(心理)障碍患者门诊及住院需求。三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精神卫生服务工作。探索支持、引导、培育社会资本建设精神(心理)卫生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做好对民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引导工作,鼓励和支持民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参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会资本在精神(心理)卫生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四是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和对基层心理卫生医疗机构的宣传,满足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需求。
(二)多方面提升定点服务机构康复训练能力。我市将从人才、技术、监管、科研等方面指导、评估,保障康复服务质量和效果,为孤独症儿童提供专业、规范、到位的康复训练服务。一是加强康复专业人才体系建设工作力度,除依托广州市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专家库制定康复服务标准、规范开展技术培训外,每年定期择优推荐技术人员到省残联参加专业培训,培养骨干康复治疗师。二是扩大康复机构的服务形式,增加以家庭训练为主的康复内容,为家长提供可操作性的家庭康复训练方法及可持续性资源支援。三是通过国家精准康复服务管理系统、市残疾人电子政务平台、市残疾人残疾预防和综合干预系统、市残疾人康复资助服务管理系统等康复服务管理平台,对定点康复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服务行为及业务监管。四是拟委托相关科研机构,研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效果评估机制,规范追踪回访机制。
(三)加强孤独症康复训练机构管理力度。一是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孤独症诊疗工作、非医师行医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患者健康权益。二是根据《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残联规字〔2019〕1号)文件,每三年一次对市级定点康复机构进行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康复训练机构均可报名参加。下一步,市残联将继续根据有关文件做好孤独症康复训练资助工作,落实残疾人康复经费保障;做好定点康复机构的评审和监管工作,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康复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范围。三是各相关部门共同探讨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行业管理,对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提升我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可及性和专业性。
(四)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工作。采用多种宣传手段,利用影视、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孤独症科普知识和康复训练资助政策宣传。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孤独症防治科普宣教力度,普遍提升公众对孤独症的认识,减少偏见与歧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微信公众号、机构官网、宣传栏、宣传小册子、心理测评、科普讲座、科普视频、媒体采访、网络直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同发展的方式,组织形式多样的包括孤独症科普知识在内的精神(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充分发挥孤独症防治专家队伍作用,深入学校、企业、社区、机关等,开展孤独症相关公益讲座。在公共场所设立或播放孤独症公益宣传广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居民提供科普宣传资料,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破除孤独症污名化和歧视化。强化公众残疾预防意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和残疾康复知识水平,以心理健康主题日、全国残疾预防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助残日等重大卫生纪念日为契机,通过研讨会、交流会、新闻发布会、健康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向市民普及健康心理、心理疾病防治等知识,宣传精神康复相关政策,将心理健康知识融入公众文化生活。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自闭症儿童等特殊家庭保障机制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努力,不断完善相关工作。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郑云,罗中捷,陈亚楠,联系电话:81075416,81268045)